第五节,绿地第二十四条.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进行配套绿化,其建设用地绿地率应满足表三的要求 并同时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表三,绿地率控制指标用地名称绿地率 用地名称绿地率。行政办公.35医疗卫生 35文化娱乐,40教育科研,35体育.35物流仓储、15居住建成区 30,新区。35。工业一般.15.特殊公寓要求的,20 商业金融.20,第二十五条,在建成区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原则上在500米范围内设置一处街头绿地、绿地设置的规模为、在建成区改造中 建设用地较小的地块。每处一般按不宜小于2000平方米控制 新区每处按不宜小于3500平方米控制,第二十六条、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线用地范围 应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二十七条,居住区内的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居住区内的绿地各项指标.设置内容与最小规模.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有关规定、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