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公益林合理利用第二十九条.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区域外.在不影响主导功能发挥的前提下 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允许对公益林进行合理的利用。第三十条 经依法批准。允许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风景林.纪念林.环境保护林内。开展生态旅游、探险旅游,科学考察和各类游憩活动,开展森林旅游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森林旅游规划确定的目标、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控制旅游规模、严格控制景区内的人工建筑、道路及其他设施建设规模、加强森林旅游区域的防火 防病虫害。防环境污染.防外来物种入侵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除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外 允许在公益林区域有组织地开展科学考察、定位观测 试验研究.科普教育以及种质,标本采集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除法律 法规禁止的区域外 在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或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允许对公益林中的林副产品进行合理的采收利用 第三十三条.除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外 允许利用公益林森林环境进行森林蔬菜、森林花卉,森林药材、野生食用菌、野生动物养殖等种养产业发展,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