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名词解释、一、城市.镇 建成区,市、镇 区范围内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相对集中的非农业生产地段,包括中心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布在郊区与市。镇,区有着密切联系的.比较集中的建设地区,二、规划区,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 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范围由城乡总体规划确定。三 规划建设区.城乡规划区范围内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的区域,四、老城区和新区,宜昌市老城区系指以长江,胜利三路。东山大道和西陵二路所围合的区域及夷陵区中心区域。新区系指规划建设区用地范围内除老城区以外的区域.其他城市和镇老城区与新区的划分可参照执行,五。新建,新建设的或将原建筑物全部拆除而重新建设的活动,六 扩建,加层.在原有建筑物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扩大建筑面积。且扩建部分不超过原有建筑面积的建设活动,七 改建、改变建筑物用途,平面间隔或建筑立面,但不改变原有建筑物基础和结构主体的建设活动,八 规划用地界线.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 由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边界线,九 道路红线,规划道路边线,道路红线宽度范围内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和人行道等,十、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率。十一,容积率。一定地块内、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十二.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十三。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公顷 十四、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屋面外围非透空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十五、低层建筑,1至3层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十六 多层建筑,4至6层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十七.中高层建筑。特指7至9层的居住建筑 十八.高层建筑 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居住建筑,十九。建筑间距,建筑物之间的空间间隔距离,即在综合日照。通风。视线 空间和环境等因素后、所规定的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二十,房屋纵墙 指条式布置的建筑外墙中长边所在的外墙面,二十一 房屋山墙.指条式布置的建筑外墙中短边所在的外墙面,二十二,踏步,指连接不同标高地坪之间的台阶。二十三.女儿墙、指建筑物屋面外围起防护或装饰作用的墙体.二十四,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四周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二十五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四周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二十六。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二十七。建筑重叠面 指呈平行或近似平行关系的建筑外墙在垂直方向的投影交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