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居住用地4、1居住用地的选址 4.1。1居住用地的选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以确定,应保障居民适宜的居住生活环境 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4,1、2居住用地选址宜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防止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的威胁,4,2居住用地布局和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2002年版。的规定,4、3居住用地规划标准,4 3.1居住用地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应按表4、3 1控制、居住用地控制指标.表4、3。1,用,地 构 成 居。住.区.小 区。组,团,1住宅用地 R01、50。6055,6570、802公建用地 R02,15、2512、226 123道路用地,R03。10。189,177。154公共绿地,R04、7,4。185、153 6。4。3,2人均居住用地应按表4,3,2控制.人均居住用地控制表。平方米、人。表4.3 2,居住区。小.区,组,团。低,层 30.4328 4023.32多.层,19.2719、2615、22多层 高层,17 2615、2213 18,4.3、3居住用地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表4.3、3的规定,4.3。4居住小区、组团开发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一。低层居住建筑为5000平方米。农村自建房除外 二 多层居住建筑为7000平方米.三。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为10000平方米,建设用地未达到以上规定的最小面积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扩大用地进行调整 合并的。居住用地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表4,3.3。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所占比重、人均面积.m2、人。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公顷.1、居住区用地 R,公顷。100、住宅用地、公顷 公建用地,公顷.道路用地,公顷,公共绿地、公顷.2。其它用地、E,公顷、居住户。套,数。户,套,居住人数,人。户均人口,人。户 总建筑面积。万m2 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万m2。100,住宅建筑面积 万m2,公建面积 万m2.2.其它建筑面积.万m2,住宅平均层数,层、高层住宅比例、中高层住宅比例.人口毛密度、人,公顷,人口净密度、人 公顷.住宅建筑套密度、毛,套,公顷。住宅建筑套密度,净。套.公顷 住宅面积毛密度、万m2.公顷、住宅面积净密度、住宅容积率。万m2 公顷、居住区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万m2、公顷.住宅建筑净密度。总建筑密度、绿地率 拆建比 停车率、停车位、辆、地面停车率,地面停车位,辆、注,必要指标。选用指标。二 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规划建设区内的现状农村地区的建设。因拆迁安置需要等特殊情况、确实难以达到以上规定面积、4,4住宅建筑。4.4,1根据本市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建筑朝向以南偏西15度至南偏东15度为宜 4,4、2居住区 小区 组团的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的强制性指标,必须符合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