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公共设施8,1宜昌市公共设施标准按市级.区级,街道。镇.级.居住小区级配置.市,区、街道.镇.三级公共设施列入公共设施用地.C 居住区、小区级列入居住用地 R、8.2市、区级公共设施由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街道,镇.级公共设施由分区规划确定,8、3居住区及以下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的规定进行配套,8,4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8、5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和指标,应符合表8、5。1和表8.5。2的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表8 5,1类,别 项,目、居住区 小,区.组.团、教、育.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医,疗、卫。生,医院.200。300床。门诊所。卫生站.护理院、文,化。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居民运动场。馆,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商 业.服、务、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店,餐饮.中西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金。融,邮。电,银行,储蓄所、电信支局.邮电所,社,会。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养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社会服务、治安联防站 居委会、社区用房。物业管理.市,政 公.用.供热站或热交换站.变,电,室 开 闭,所.路灯配电室,燃气调压站,高压水泵站、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居民停车场、库。公交始末站,消、防.站。燃料供应站,行,政 管.理,及.其,他.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机构.所,派,出.所.其他管理用房,防空地下室,注,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以上配套设施可集中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 平方米,千人。表8.5。2居住规模类别.居住区。小,区 组,团,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总指标.1668.3293,2228,4213 2172 5559,2762、6329,968 2397 1338,2977、1091。3835.1491,4585 362,856。703、1356,488。1058 868,1578.其.中,教育。600,12001000 2400330,1200700.2400160.400300.500医疗卫生,含医院 78 198。178 398。138、378、298 548.38。9878,2286。2012、40文体、125,245225.64545、7565、10518、2440。60商业服务,700、910600,940450 570100。600150、370100。400社区服务,59.46476.66859,29276、32819,3216 28金融邮电、含银行,邮电局.20.30,60,80.25,5016。2222,34,市政公用,含居民存车处,40.150,460,820、70、360、500,960,30。140、400,720.50,140.450,760。9,10、350,510。20 30 400 550 行政管理及其它,46.9637、72.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 3,1规定 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