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夜景灯光13.1各类夜景照明工程设计,应依照夜景照明总体规划进行.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各类建设工程、在设计时应统一考虑夜景照明的内容、13,2本规定所指夜景灯光是指下列各类灯光照明,一、功能照明,包括道路照明。广场照明等,二,夜景照明。包括建筑外墙照明,建筑物内光外透照明,市政公共设施纯装饰照明 绿化照明。景观照明.节日灯饰.灯光造型,公益广告照明,招牌照明。临街橱窗照明等、三,商业照明,包括商业广告照明等、13,3下列范围应当设置夜景灯光照明设施 一,快速路及主干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绿化带、非主干路两侧的高层建筑物及标志性构筑物,沿江大道 城东大道,西陵一路、发展大道两侧的所有建筑及标志性构筑物。市,镇。区内所有高层建筑标志性构筑物,二.机场.港口、码头 车站、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商业街,区,中心商务区,会议中心、桥梁 电视塔,体育场,馆,广场,街头绿地.公园,旅游景点及其它大型公共场所,三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风貌建筑 四,长江.黄柏河,运河,湖泊等水域沿岸景观地带.五.户外广告设施及商业性牌匾。字号,标识。六,城市规划确定的其它城市夜景观灯光设计范围 13。4设置城市夜景灯光设施的内容形式等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 标牌,广告内容合法.健康 用字规范.书写工整.二.灯具及被照明建,构.筑物的亮度和颜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三.应当避免光污染 四,布灯时应尽量避开人的视线、宜做到、见光不见灯.五.景观灯具.霓虹灯牌和交通照明灯具造型简洁美观 13,5设计,制作景观灯光设施,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实行节能。绿色照明等环境保护措施 提高景观灯光设施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同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雷,防漏电等安全措施、不得影响公共安全、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的结构 不得损坏文物或公共设施、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和消防通道.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和城市整体形象.13、6夜景照明的照度或亮度水平,照明光源 灯具和电力控制设备与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未尽要求的.参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有关夜景照明技术文件设计,13 7夜景照明要综合采用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霓虹灯照明和灯箱照明,商业广告和门店标牌宜采用霓虹灯照明 居住建筑可采用轮廓照明和顶部使用泛光照明、13 8夜景灯光设施分常日.周日和节假日设置,并与内部用电负荷分开,下列夜景灯设施应每日开启.一。经营性灯光设施,二.户外广告灯光设施 三.机场 车站、客运码头。公交车起讫站灯光设施 四.商业街、区、范围内的灯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