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老城区改建。历史文化与城市景观保护9,1老城区改建应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环境整治紧密结合,9,2根据现状特点、改建目的和经济条件。老城区改建可采取局部改建,道路沿线改建和成片集中改建三种方式。9 3老城区改建宜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增大城市开放空间和绿地率,9,4用地布局 9.4、1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区以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街区和建、构,筑物为目的,改建时应确定保护对象,界定保护区域,制定保护措施,调整与改建目的相矛盾的用地性质。建筑及道路等、修复传统民居。9.4.2老城区改建应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优化环境为目的 降低土地使用强度和人口密度.增加配套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加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减少工业和仓储用地。迁出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生产单位 9。4。3危房区改造.工业区改造 道路拓宽,增加专项配套设施及商业性开发等老城区改建,应妥善处理改建与用地布局调整的关系,9 5用地标准、9.5、1老城区改建应根据改建目的。改建方式及改建区的现状特征确定建设用地标准,9,5。2城市建设密集区或人口密集区的改建、建设用地标准可按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的下限控制。9 6文物、古建筑与传统风貌保护,9。6 1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 古建筑,古树木等、应予以严格保护.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9。6,1。1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三级保护区进行保护、一.绝对保护区,指文物本身。二.景观保护区。指与文物关系密切.景观上融为一个整体的环境区域、三。环境保护区.指对文物保护有影响的环境控制区。9,6,1,2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遵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目执行、9,6。1.3在景观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工程建设.9.6、1,4在环境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新建与保护对象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9.6.2老城区改建中、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建.构、筑物.应予以保留、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传统商业街市老字号店铺等。应加以保护,出现损毁的应按传统特色形式修复,二,保护性旧街区内.应以多层和低层建筑为主、以保护街区原有的环境尺度、三、保护性旧街区内新建项目.其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环境统一 不得破坏整个街区的环境风貌。9。7控制峡口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强度。保护自然风光 9.8加强视线分析和建筑体量控制、增加三峡大坝 葛洲坝 磨基山、东山山脉等附近区域的城市景观视线通廊.9,9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四线 管理规定、禁止乱挖乱填,保护好构成宜昌山水特色的山体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