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老城区改建。历史文化与城市景观保护9,1老城区改建应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环境整治紧密结合。9 2根据现状特点.改建目的和经济条件。老城区改建可采取局部改建,道路沿线改建和成片集中改建三种方式,9。3老城区改建宜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增大城市开放空间和绿地率,9 4用地布局 9,4.1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区以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街区和建,构.筑物为目的 改建时应确定保护对象。界定保护区域 制定保护措施,调整与改建目的相矛盾的用地性质,建筑及道路等,修复传统民居、9、4。2老城区改建应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 优化环境为目的 降低土地使用强度和人口密度 增加配套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 加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减少工业和仓储用地、迁出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生产单位.9、4 3危房区改造.工业区改造 道路拓宽,增加专项配套设施及商业性开发等老城区改建.应妥善处理改建与用地布局调整的关系 9、5用地标准,9,5、1老城区改建应根据改建目的、改建方式及改建区的现状特征确定建设用地标准.9。5.2城市建设密集区或人口密集区的改建。建设用地标准可按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的下限控制 9,6文物。古建筑与传统风貌保护,9、6 1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古建筑 古树木等,应予以严格保护.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9。6,1.1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三级保护区进行保护 一、绝对保护区,指文物本身,二.景观保护区 指与文物关系密切.景观上融为一个整体的环境区域 三.环境保护区。指对文物保护有影响的环境控制区.9 6 1、2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遵照国家、文物保护法 的相关条目执行.9,6,1 3在景观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工程建设、9,6,1,4在环境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新建与保护对象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 9。6.2老城区改建中、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建.构,筑物、应予以保留,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传统商业街市老字号店铺等,应加以保护,出现损毁的应按传统特色形式修复、二、保护性旧街区内。应以多层和低层建筑为主 以保护街区原有的环境尺度。三 保护性旧街区内新建项目,其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环境统一,不得破坏整个街区的环境风貌 9,7控制峡口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强度 保护自然风光、9 8加强视线分析和建筑体量控制.增加三峡大坝 葛洲坝.磨基山,东山山脉等附近区域的城市景观视线通廊,9.9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四线.管理规定,禁止乱挖乱填 保护好构成宜昌山水特色的山体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