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老城区改建,历史文化与城市景观保护9。1老城区改建应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环境整治紧密结合,9。2根据现状特点,改建目的和经济条件.老城区改建可采取局部改建。道路沿线改建和成片集中改建三种方式、9,3老城区改建宜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增大城市开放空间和绿地率。9、4用地布局。9,4、1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区以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街区和建。构 筑物为目的。改建时应确定保护对象、界定保护区域,制定保护措施,调整与改建目的相矛盾的用地性质,建筑及道路等。修复传统民居.9 4、2老城区改建应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优化环境为目的.降低土地使用强度和人口密度。增加配套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加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减少工业和仓储用地.迁出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生产单位。9。4.3危房区改造,工业区改造.道路拓宽,增加专项配套设施及商业性开发等老城区改建,应妥善处理改建与用地布局调整的关系,9 5用地标准,9,5,1老城区改建应根据改建目的 改建方式及改建区的现状特征确定建设用地标准,9,5,2城市建设密集区或人口密集区的改建、建设用地标准可按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的下限控制。9,6文物,古建筑与传统风貌保护,9、6。1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树木等 应予以严格保护 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9、6、1。1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三级保护区进行保护,一,绝对保护区.指文物本身 二。景观保护区,指与文物关系密切、景观上融为一个整体的环境区域,三,环境保护区,指对文物保护有影响的环境控制区、9.6,1.2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遵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目执行、9,6。1,3在景观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工程建设,9.6.1。4在环境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新建与保护对象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9,6,2老城区改建中 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建.构 筑物 应予以保留 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传统商业街市老字号店铺等。应加以保护,出现损毁的应按传统特色形式修复 二。保护性旧街区内。应以多层和低层建筑为主,以保护街区原有的环境尺度,三、保护性旧街区内新建项目,其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环境统一.不得破坏整个街区的环境风貌.9、7控制峡口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强度,保护自然风光,9。8加强视线分析和建筑体量控制、增加三峡大坝 葛洲坝、磨基山。东山山脉等附近区域的城市景观视线通廊,9,9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四线.管理规定,禁止乱挖乱填.保护好构成宜昌山水特色的山体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