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老城区改建,历史文化与城市景观保护9 1老城区改建应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环境整治紧密结合,9,2根据现状特点、改建目的和经济条件 老城区改建可采取局部改建。道路沿线改建和成片集中改建三种方式,9,3老城区改建宜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增大城市开放空间和绿地率 9.4用地布局,9。4.1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区以保护城市传统风貌 地方特色街区和建.构。筑物为目的,改建时应确定保护对象、界定保护区域。制定保护措施 调整与改建目的相矛盾的用地性质.建筑及道路等,修复传统民居。9.4,2老城区改建应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优化环境为目的 降低土地使用强度和人口密度.增加配套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加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减少工业和仓储用地、迁出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生产单位.9。4,3危房区改造。工业区改造、道路拓宽 增加专项配套设施及商业性开发等老城区改建,应妥善处理改建与用地布局调整的关系 9,5用地标准、9,5,1老城区改建应根据改建目的、改建方式及改建区的现状特征确定建设用地标准、9、5.2城市建设密集区或人口密集区的改建 建设用地标准可按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的下限控制。9。6文物、古建筑与传统风貌保护 9 6,1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树木等、应予以严格保护、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9,6.1,1国家 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三级保护区进行保护.一,绝对保护区.指文物本身。二.景观保护区,指与文物关系密切.景观上融为一个整体的环境区域。三 环境保护区 指对文物保护有影响的环境控制区、9,6、1,2国家 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遵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目执行。9 6 1、3在景观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工程建设 9 6.1。4在环境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新建与保护对象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 9,6,2老城区改建中,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建。构 筑物.应予以保留.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传统商业街市老字号店铺等.应加以保护,出现损毁的应按传统特色形式修复。二、保护性旧街区内,应以多层和低层建筑为主。以保护街区原有的环境尺度,三、保护性旧街区内新建项目 其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环境统一,不得破坏整个街区的环境风貌,9 7控制峡口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强度。保护自然风光.9,8加强视线分析和建筑体量控制,增加三峡大坝。葛洲坝,磨基山.东山山脉等附近区域的城市景观视线通廊,9、9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四线,管理规定,禁止乱挖乱填。保护好构成宜昌山水特色的山体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