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老城区改建。历史文化与城市景观保护9 1老城区改建应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环境整治紧密结合。9、2根据现状特点,改建目的和经济条件,老城区改建可采取局部改建、道路沿线改建和成片集中改建三种方式,9,3老城区改建宜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增大城市开放空间和绿地率,9.4用地布局 9。4,1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区以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街区和建。构.筑物为目的。改建时应确定保护对象、界定保护区域 制定保护措施,调整与改建目的相矛盾的用地性质 建筑及道路等,修复传统民居。9。4。2老城区改建应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优化环境为目的,降低土地使用强度和人口密度,增加配套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加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减少工业和仓储用地、迁出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生产单位.9,4、3危房区改造,工业区改造 道路拓宽.增加专项配套设施及商业性开发等老城区改建 应妥善处理改建与用地布局调整的关系。9。5用地标准,9 5.1老城区改建应根据改建目的.改建方式及改建区的现状特征确定建设用地标准.9 5 2城市建设密集区或人口密集区的改建,建设用地标准可按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的下限控制.9,6文物、古建筑与传统风貌保护,9 6.1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树木等 应予以严格保护.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9,6,1.1国家 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三级保护区进行保护、一 绝对保护区,指文物本身,二、景观保护区.指与文物关系密切、景观上融为一个整体的环境区域、三、环境保护区,指对文物保护有影响的环境控制区。9、6、1.2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必须遵照国家、文物保护法 的相关条目执行、9、6,1、3在景观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保护对象无关的工程建设、9,6、1、4在环境保护区内,不得增建。新建与保护对象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9.6,2老城区改建中 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建 构,筑物。应予以保留、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传统商业街市老字号店铺等、应加以保护,出现损毁的应按传统特色形式修复,二 保护性旧街区内 应以多层和低层建筑为主,以保护街区原有的环境尺度,三,保护性旧街区内新建项目.其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方面 应与街区环境统一。不得破坏整个街区的环境风貌、9,7控制峡口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强度,保护自然风光、9、8加强视线分析和建筑体量控制 增加三峡大坝、葛洲坝,磨基山,东山山脉等附近区域的城市景观视线通廊,9,9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 四线,管理规定。禁止乱挖乱填.保护好构成宜昌山水特色的山体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