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变形与裂缝监测4,3。1,变形监测可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三维位移监测和其他位移监测、4。3、2。根据监测仪器的种类、监测方法可分为机械式测试仪器法、电测仪器法、光学仪器法及卫星定位系统法.4.3,3,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4,3 4、变形监测应建立基准网,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可与施工采用的系统一致 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但应考虑结构整体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4,3,5,变形基准值监测应减少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4 3,6、变形监测的结果应结合环境及效应监测的结果进行修正,4,3,7。变形监测仪器量程应介于测点位移估计值或允许值的2倍。3倍,采用机械式测试仪器时 精度应为测点位移估计值的1 10 4 3 8,监测标志应根据不同工程结构的特点进行设计。监测标志点应牢固。适用和便于保护,4,3.9,基坑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振动位移监测应按本规范第4,5节规定执行,4 3、10、对于施工阶段累积变形较大的结构 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补偿技术修正工程结构的标高,宜使最终的标高与设计标高一致.标高补偿技术应采用预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3。11,变形监测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次宜一致 2,结构监测可从基础垫层或基础底板完成后开始.3。首次监测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量测、并应取其中数作为变形量测的初始值、4,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 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5 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增加监测次数。4.3 12。根据现场条件和精度要求,三维位移可选择光学仪器法 卫星定位系统法及摄影法进行监测.4、3.13,倾斜及挠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倾斜监测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有关规定执行,2。重要构件的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倾斜传感器可根据监测要求选用固定式或便携式.3,倾斜和挠度监测频次应根据倾斜或挠度变化速度确定 宜与水平位移监测及垂直位移监测频次相协调,当发现倾斜和挠度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或进行持续监测、4,3.14,裂缝监测宜采用量测,观测、检测与监测方法独立或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4,3 15.裂缝监测参数包括裂缝的长度和宽度、监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裂缝长度和较大裂缝的宽度可采用钢尺或机械式测试仪器法测量,直接测量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检验卡,电子裂缝观察仪,每个测点每次量测不宜少于3次、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mm.利用电子裂缝观察仪时、量测精度应为0.02mm、2 对于宽度1mm以下的裂缝、可采用电测仪器法 仪器分辨率不应大于0 01mm、3,需监测裂缝两侧两点位移的变化时可用结构裂缝监测传感器.传感器包括振弦式测缝计、应变式裂缝计或光纤类位移计、传感器的量程应大于裂缝的预警宽度.传感器测量方向应与裂缝走向垂直,4。已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裂缝的宽度变化.尚未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结构的应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