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变形与裂缝监测4、3,1。变形监测可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 三维位移监测和其他位移监测、4 3,2.根据监测仪器的种类 监测方法可分为机械式测试仪器法 电测仪器法,光学仪器法及卫星定位系统法。4,3,3,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4 3,4、变形监测应建立基准网,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可与施工采用的系统一致.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但应考虑结构整体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4,3,5、变形基准值监测应减少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4,3。6.变形监测的结果应结合环境及效应监测的结果进行修正 4,3,7,变形监测仪器量程应介于测点位移估计值或允许值的2倍,3倍。采用机械式测试仪器时、精度应为测点位移估计值的1,10 4 3、8 监测标志应根据不同工程结构的特点进行设计,监测标志点应牢固、适用和便于保护、4 3。9、基坑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光学仪器法 卫星定位系统法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振动位移监测应按本规范第4,5节规定执行,4、3。10,对于施工阶段累积变形较大的结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补偿技术修正工程结构的标高 宜使最终的标高与设计标高一致,标高补偿技术应采用预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3.11,变形监测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次宜一致 2。结构监测可从基础垫层或基础底板完成后开始、3,首次监测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量测.并应取其中数作为变形量测的初始值、4,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5,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增加监测次数,4,3 12。根据现场条件和精度要求.三维位移可选择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及摄影法进行监测.4 3 13。倾斜及挠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倾斜监测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2.重要构件的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倾斜传感器可根据监测要求选用固定式或便携式.3。倾斜和挠度监测频次应根据倾斜或挠度变化速度确定。宜与水平位移监测及垂直位移监测频次相协调。当发现倾斜和挠度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或进行持续监测,4、3,14 裂缝监测宜采用量测。观测,检测与监测方法独立或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4.3。15 裂缝监测参数包括裂缝的长度和宽度 监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裂缝长度和较大裂缝的宽度可采用钢尺或机械式测试仪器法测量、直接测量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检验卡。电子裂缝观察仪,每个测点每次量测不宜少于3次,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mm 利用电子裂缝观察仪时,量测精度应为0。02mm.2、对于宽度1mm以下的裂缝,可采用电测仪器法 仪器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m。3、需监测裂缝两侧两点位移的变化时可用结构裂缝监测传感器 传感器包括振弦式测缝计。应变式裂缝计或光纤类位移计、传感器的量程应大于裂缝的预警宽度,传感器测量方向应与裂缝走向垂直 4,已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裂缝的宽度变化。尚未发生开裂结构 宜监测结构的应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