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变形与裂缝监测4、3、1 变形监测可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三维位移监测和其他位移监测,4。3 2 根据监测仪器的种类,监测方法可分为机械式测试仪器法、电测仪器法。光学仪器法及卫星定位系统法。4、3,3.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4。3.4、变形监测应建立基准网 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可与施工采用的系统一致。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但应考虑结构整体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4.3,5,变形基准值监测应减少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4、3.6。变形监测的结果应结合环境及效应监测的结果进行修正,4。3。7 变形监测仪器量程应介于测点位移估计值或允许值的2倍.3倍。采用机械式测试仪器时,精度应为测点位移估计值的1 10 4,3,8,监测标志应根据不同工程结构的特点进行设计 监测标志点应牢固.适用和便于保护,4、3。9.基坑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振动位移监测应按本规范第4。5节规定执行,4 3。10。对于施工阶段累积变形较大的结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补偿技术修正工程结构的标高。宜使最终的标高与设计标高一致,标高补偿技术应采用预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3.11。变形监测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次宜一致、2,结构监测可从基础垫层或基础底板完成后开始 3,首次监测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量测.并应取其中数作为变形量测的初始值,4,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 5,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增加监测次数.4.3,12,根据现场条件和精度要求 三维位移可选择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及摄影法进行监测,4.3.13,倾斜及挠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倾斜监测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 2.重要构件的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 倾斜传感器可根据监测要求选用固定式或便携式.3、倾斜和挠度监测频次应根据倾斜或挠度变化速度确定。宜与水平位移监测及垂直位移监测频次相协调。当发现倾斜和挠度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或进行持续监测 4,3.14。裂缝监测宜采用量测 观测,检测与监测方法独立或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4.3。15。裂缝监测参数包括裂缝的长度和宽度 监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裂缝长度和较大裂缝的宽度可采用钢尺或机械式测试仪器法测量,直接测量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检验卡,电子裂缝观察仪,每个测点每次量测不宜少于3次.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mm。利用电子裂缝观察仪时、量测精度应为0,02mm.2。对于宽度1mm以下的裂缝、可采用电测仪器法.仪器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m.3,需监测裂缝两侧两点位移的变化时可用结构裂缝监测传感器。传感器包括振弦式测缝计、应变式裂缝计或光纤类位移计,传感器的量程应大于裂缝的预警宽度.传感器测量方向应与裂缝走向垂直.4,已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裂缝的宽度变化,尚未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结构的应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