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变形与裂缝监测4,3、1.变形监测可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三维位移监测和其他位移监测,4.3。2,根据监测仪器的种类。监测方法可分为机械式测试仪器法,电测仪器法.光学仪器法及卫星定位系统法。4,3.3.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4.3,4,变形监测应建立基准网。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可与施工采用的系统一致 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但应考虑结构整体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4,3,5、变形基准值监测应减少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4 3、6 变形监测的结果应结合环境及效应监测的结果进行修正,4.3,7、变形监测仪器量程应介于测点位移估计值或允许值的2倍、3倍.采用机械式测试仪器时.精度应为测点位移估计值的1、10。4 3、8,监测标志应根据不同工程结构的特点进行设计,监测标志点应牢固 适用和便于保护、4,3.9、基坑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光学仪器法 卫星定位系统法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振动位移监测应按本规范第4、5节规定执行.4。3,10。对于施工阶段累积变形较大的结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补偿技术修正工程结构的标高,宜使最终的标高与设计标高一致,标高补偿技术应采用预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3、11 变形监测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次宜一致。2.结构监测可从基础垫层或基础底板完成后开始 3 首次监测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量测,并应取其中数作为变形量测的初始值,4.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 5.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增加监测次数。4、3.12.根据现场条件和精度要求,三维位移可选择光学仪器法 卫星定位系统法及摄影法进行监测。4,3.13.倾斜及挠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倾斜监测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2 重要构件的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倾斜传感器可根据监测要求选用固定式或便携式,3。倾斜和挠度监测频次应根据倾斜或挠度变化速度确定、宜与水平位移监测及垂直位移监测频次相协调.当发现倾斜和挠度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或进行持续监测、4。3。14.裂缝监测宜采用量测、观测,检测与监测方法独立或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4,3、15,裂缝监测参数包括裂缝的长度和宽度.监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裂缝长度和较大裂缝的宽度可采用钢尺或机械式测试仪器法测量。直接测量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检验卡。电子裂缝观察仪 每个测点每次量测不宜少于3次,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 05mm、利用电子裂缝观察仪时 量测精度应为0.02mm.2,对于宽度1mm以下的裂缝,可采用电测仪器法.仪器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m、3 需监测裂缝两侧两点位移的变化时可用结构裂缝监测传感器。传感器包括振弦式测缝计,应变式裂缝计或光纤类位移计、传感器的量程应大于裂缝的预警宽度,传感器测量方向应与裂缝走向垂直.4、已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裂缝的宽度变化。尚未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结构的应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