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3,变形与裂缝监测4 3,1,变形监测可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 三维位移监测和其他位移监测。4 3.2.根据监测仪器的种类 监测方法可分为机械式测试仪器法,电测仪器法,光学仪器法及卫星定位系统法。4.3,3,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4、3。4。变形监测应建立基准网。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可与施工采用的系统一致。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但应考虑结构整体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4、3。5,变形基准值监测应减少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4,3.6 变形监测的结果应结合环境及效应监测的结果进行修正.4,3,7 变形监测仪器量程应介于测点位移估计值或允许值的2倍 3倍、采用机械式测试仪器时,精度应为测点位移估计值的1。10 4、3,8 监测标志应根据不同工程结构的特点进行设计 监测标志点应牢固。适用和便于保护。4.3、9,基坑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振动位移监测应按本规范第4、5节规定执行、4,3,10,对于施工阶段累积变形较大的结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补偿技术修正工程结构的标高.宜使最终的标高与设计标高一致,标高补偿技术应采用预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3,11、变形监测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次宜一致,2 结构监测可从基础垫层或基础底板完成后开始。3 首次监测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量测,并应取其中数作为变形量测的初始值.4、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5、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增加监测次数,4。3,12,根据现场条件和精度要求。三维位移可选择光学仪器法 卫星定位系统法及摄影法进行监测,4.3。13,倾斜及挠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倾斜监测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规定执行、2。重要构件的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 倾斜传感器可根据监测要求选用固定式或便携式。3 倾斜和挠度监测频次应根据倾斜或挠度变化速度确定,宜与水平位移监测及垂直位移监测频次相协调。当发现倾斜和挠度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或进行持续监测,4。3.14、裂缝监测宜采用量测、观测、检测与监测方法独立或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4,3 15。裂缝监测参数包括裂缝的长度和宽度,监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裂缝长度和较大裂缝的宽度可采用钢尺或机械式测试仪器法测量、直接测量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检验卡,电子裂缝观察仪,每个测点每次量测不宜少于3次 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mm 利用电子裂缝观察仪时 量测精度应为0 02mm 2 对于宽度1mm以下的裂缝。可采用电测仪器法,仪器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m。3 需监测裂缝两侧两点位移的变化时可用结构裂缝监测传感器,传感器包括振弦式测缝计.应变式裂缝计或光纤类位移计 传感器的量程应大于裂缝的预警宽度 传感器测量方向应与裂缝走向垂直。4、已发生开裂结构 宜监测裂缝的宽度变化,尚未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结构的应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