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监测系统、测点及设备规定3、2。1.应根据监测项目及现场情况对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建立监测系统、并宜设置专用监控室,3,2.2、监测系统宜具有完整的传感.调理.采集、传输,存储.数据处理及控制 预警及状态评估功能,3。2、3.监测系统应按规定的方法或流程进行参数设置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前,宜对传感器进行初始状态设置或零平衡处理.2 应对干扰信号进行来源检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3,使用期间的监测系统宜继承施工期间监测的数据 并宜进行对比分析与鉴别,3、2。4.监测系统的采样频率应满足监测要求.3,2。5、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应与结构分析结果进行适时对比 当监测数据异常时。应及时对监测对象与监测系统进行核查,当监测值超过预警值时应立即报警,3,2。6,测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变化趋势.且宜布置在监测参数值的最大位置,2。测点的位置 数量宜根据结构类型。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监测项目及结构分析结果确定。3,测点的数量和布置范围应有冗余量,重要部位应增加测点.4、可利用结构的对称性,减少测点布置数量 5、宜便于监测设备的安装.测读、维护和替代、6。不应妨碍监测对象的施工和正常使用,7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宜缩短信号的传输距离.3、2.7、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监测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监测期。监测项目与方法及系统功能的要求.并具有稳定性,耐久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2 测得信号的信噪比应符合实际工程分析需求、3,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4,应根据监测方法和监测功能的要求选择安装方式.安装方式应牢固 安装工艺及耐久性应符合监测期内的使用要求,5,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现场标识并绘制监测设备布置图。存档备查 3,2 8、监测传感器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7条基本要求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感器的选型应根据监测对象 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的要求、遵循、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兼顾性价比.的原则。2,宜采用具有补偿功能的传感器,3。传感器应符合监测系统对灵敏度 通频带.动态范围,量程。线性度.稳定性。供电方式及寿命等要求,3,2 9.监测设备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信号电缆,监测设备与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的距离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要求.2,监测接收设备附近不宜有强烈反射信号的大面积水域、大型建筑 金属网及无线电干扰源,3,采用卫星定位系统测量时,视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