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监测系统.测点及设备规定3 2,1,应根据监测项目及现场情况对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建立监测系统.并宜设置专用监控室。3、2。2.监测系统宜具有完整的传感,调理、采集 传输、存储、数据处理及控制.预警及状态评估功能 3,2 3,监测系统应按规定的方法或流程进行参数设置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测前、宜对传感器进行初始状态设置或零平衡处理 2,应对干扰信号进行来源检查.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3,使用期间的监测系统宜继承施工期间监测的数据、并宜进行对比分析与鉴别.3。2.4。监测系统的采样频率应满足监测要求、3 2,5、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应与结构分析结果进行适时对比.当监测数据异常时,应及时对监测对象与监测系统进行核查、当监测值超过预警值时应立即报警、3,2 6,测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变化趋势 且宜布置在监测参数值的最大位置 2,测点的位置.数量宜根据结构类型。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监测项目及结构分析结果确定,3、测点的数量和布置范围应有冗余量,重要部位应增加测点,4 可利用结构的对称性,减少测点布置数量 5、宜便于监测设备的安装,测读,维护和替代,6,不应妨碍监测对象的施工和正常使用、7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 宜缩短信号的传输距离.3,2,7。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监测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监测期,监测项目与方法及系统功能的要求,并具有稳定性 耐久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2。测得信号的信噪比应符合实际工程分析需求.3,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4,应根据监测方法和监测功能的要求选择安装方式,安装方式应牢固,安装工艺及耐久性应符合监测期内的使用要求,5。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现场标识并绘制监测设备布置图。存档备查 3。2 8.监测传感器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2 7条基本要求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感器的选型应根据监测对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的要求,遵循,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兼顾性价比,的原则,2 宜采用具有补偿功能的传感器。3.传感器应符合监测系统对灵敏度,通频带。动态范围。量程 线性度、稳定性、供电方式及寿命等要求,3.2 9,监测设备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1、信号电缆、监测设备与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的距离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要求.2.监测接收设备附近不宜有强烈反射信号的大面积水域 大型建筑.金属网及无线电干扰源、3,采用卫星定位系统测量时,视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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