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维护管理6,0、1,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管理的要求,严格的管理。精心的维护.能够保证细水雾灭火系统平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进而才能在火灾时发挥正常的灭火,控火作用、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有章可循。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理者,需根据本规范和制造商的要求,结合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自身特点和所保护场所或对象的特性、制定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 6 0,2、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的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管路承压高,水质要求高,系统组成部件较多且较复杂。需要维护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熟悉系统的操作维护方法 因此。系统维护管理人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6,0、4。为了防止细水雾灭火系统在停用.维修过程中发生火灾 造成安全事故。系统因故障停用,维修前须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有应急措施.在维修完毕后立即将系统恢复至准工作状态、6。0.5、当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或建筑内可燃物的种类.燃烧特性或分布形式发生改变 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系统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用时、要根据改造后建筑的条件按本规范重新设计。6.0 6.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针对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处理 例如更换喷头、支 吊架 阀门密封件。润滑控制阀门杆。清理过滤器等,6、0,7、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日检的内容及要求,火灾时、细水雾灭火系统能够及时发挥应有作用和其每个部件是否处于正确状态有关、其中 造成系统失效的典型情况多为系统供电中断 阀门未处在正确的启闭位置 报警信号故障未能及时反映火情等 因此、要求维护管理人员每天进行检查。排除上述问题,系统应确保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在寒冷季节均不得结冰.以保证灭火时用水,因此要求维护管理人员每天应进行储水设备房间温度检查,对系统的使用说明等各种标识进行每日检查、主要确认标识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内容是否正确.清晰、完整。6。0,8,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月检的内容及要求。为保证系统启动的可靠性。要求每月对开式系统进行分区控制阀动作试验 对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进行动作试验、消防储备水应保证充足,可靠,应有平时不被它用的措施。系统组件的外观检查,包括喷头外观,喷头的防护罩以及阀门的铅封、锁链完好情况等.6,0 9,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季检的内容及要求、水泵是供给系统消防用水的关键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试运转.保证发生火灾时水泵启动灵活,电源或内燃机驱动正常、自动启动或电源切换及时无故障。瓶组系统要求检查控制阀的动作情况、以保证系统管路的畅通、考虑到细水雾灭火系统工作压力较高.还要求定期检查管道及管件的稳固情况、6,0、10,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年检的内容及要求,由于市政建设的发展、建筑物的增加,用水量变化等对水源的供水能力会产生影响、系统每年要定期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测定,检查水源的水量水压能否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要求时、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为保证系统供水管路的畅通.防止储水箱或储水容器内储存的水因长期不动用而滋生细菌等影响水质、系统每年要对管道管件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控制阀后管路的干净、并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定期换水、考虑到本规范第3,5、1条对系统水质的不同要求,规定泵组系统储水箱换水周期为半年,瓶组系统储水容器的换水周期按照制造商的要求确定 为了验证系统的正常动作运行能力,要求系统每年按照本规范第5.0 9条的规定进行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