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 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以水为灭火介质,采用特殊喷头在压力作用下喷洒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是一种灭火效能较高、环保.适用范围较广的灭火系统,该系统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用于轮船灭火 20世纪90年代。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客轮均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与其等效的其他灭火系统 同时,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逐步停止哈龙灭火剂的生产并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 使得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日益受到重视,进入20世纪末,细水雾灭火系统得到了迅速发展.逐步成为国际上应用广泛的哈龙灭火系统的替代系统之一 在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方面,欧美起步较早 系统广泛应用于船舶。舰艇,变电站、电信设备、图书馆 档案馆.银行、实验室等场所.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发和试验工作,并被列为国家。九五 科技攻关项目,现在、我国的细水雾灭火系统正处于国外产品进入,国内产品跟进的发展阶段,还有很大的提升和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替代场所和传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中对水量,水渍损失等要求较高的场所。有较好的应用前景。且对扑灭在有限封闭空间内发生的较大规模的可燃液体火灾有较好的效果。在技术标准方面,美国消防协会于2000年正式出版了NFPA,750。细水雾灭火系统标准 现已更新为2015版,该标准对细水雾的概念.系统类型 系统构成和适用范围等进行了阐述和界定、欧盟出版了CEN TS.14972,2006.固定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安装标准 现已更新至2011版 FM出版了FM,5560.细水雾灭火系统认证标准.现已更新为2015版、在国内,北京 广东 江苏.河南等十几个省市也先后制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地方标准、为此.需要制定一项国家标准来规范和指导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以保证该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保障其正常运行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作为一项自动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用于任何适用采用该系统进行灭火、控火的场所、本规范规定涉及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等各方面、1,0、3、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和不适用扑救的火灾类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是依靠水雾化成细小的雾滴。充满整个防护空间或包裹并充满保护对象的空隙,通过冷却、窒息等方式进行灭火,和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灭火系统用水量少。水渍损失小、传递到火焰区域以外的热量少,可用于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和可燃液体火灾,和气体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 有很好的冷却。隔热作用和烟气洗涤作用,其水源更容易获取、灭火的可持续能力强,还可以在一定的开口条件下使用 这些优点使得细水雾灭火系统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能够用于扑救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及电气火灾.由于细水雾雾滴粒径较小、不容易润湿可燃物表面 所以细水雾对可燃固体深位火灾的灭火效果不佳。同时,对于室外场所。由于风力等环境气候条件的不确定.可能影响系统的灭火、控火效果。因此目前规范规定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细水雾灭火系统以水为介质,因此不能用于保护遇水发生燃烧或爆炸等剧烈反应的物质、包括。锂 钾、钠,镁等活泼金属,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镁,过氧化钡等过氧化物,碳化钠。碳化钙 碳化铝等碳化物.氨化钠等金属氨化物,氯化铝等卤化物、卤化磷等卤化物、硅烷.硫化物和氰酸盐等.同时.由于液化天然气等气体在吸收水的热量后会剧烈沸腾、细水雾灭火系统也不能直接用于保护处在低温状态下的液化气体、1、0。4,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要充分考虑保护对象的实际情况,如火灾特性,空间几何特征、环境条件等。同时也要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兼顾安全性与经济性,由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自身特点.本规范更趋向于针对实际工程的个体特性 通过试验的方式来确定相关设计参数并完成设计的性能化设计方法、1.0 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置,除本规范中已注明的以外、还要求同时执行下列标准的相关规定、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有关建筑防火标准。现行国家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T、26785等有关产品标准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等有关施工验收标准和管道材质等其他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