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一、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第三十条规定,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第三十六条规定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给予处罚,一、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 超出规定的时间或者未经批准夜间施工。作业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 发电机排放的噪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机动车辆在市区和城镇噪声控制范围内鸣喇叭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元罚款。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上下罚款,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营运车辆使用扬声器招揽乘客的。二、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市区行政街和城镇噪声控制范围内、未经批准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的.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违反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百元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拒绝执行期限治理决定或者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权限,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搬迁、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