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E,0 1,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非悬挑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 2 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应全数检验.3。对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板数量少于20个时,应全数检验.E 0,2.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量测3点取平均值、E、0。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E、0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E,0,4的规定.表E。0.4。结构实体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E.0。5.梁类 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 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规范附录E,0.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 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