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E,0,1、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非悬挑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 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2 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 应全数检验.3.对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板数量少于20个时 应全数检验,E、0、2 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量测3点取平均值,E.0,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E 0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E.0、4的规定,表E、0 4.结构实体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E 0,5、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 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规范附录E。0,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