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E,0.1、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非悬挑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 2,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 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 应全数检验 3 对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板数量少于20个时.应全数检验,E、0。2.对选定的梁类构件 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对选定的板类构件 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量测3点取平均值.E 0,3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 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 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E.0、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E、0、4的规定,表E.0,4.结构实体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E、0,5,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 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 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规范附录E.0 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