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E.0.1.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非悬挑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2,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 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应全数检验,3 对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板数量少于20个时、应全数检验.E,0。2。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 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量测3点取平均值 E 0,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 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E,0,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E、0 4的规定 表E、0,4 结构实体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E,0 5,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规范附录E,0、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