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预制构件9,2 1、本条对预制构件的质量提出了基本要求,对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 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预制构件的钢筋,混凝土原材料。预应力材料.预埋件等均应参照本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其检验报告在预制构件进场时可不提供 但应在构件生产企业存档保留,以便需要时查阅,按规程第9。2 2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尚应包括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关键验收记录、对总承包单位制作的预制构件,没有.进场 的验收环节,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对构件的验收方式为检查构件制作中的质量验收记录 9.2 2 本条规定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结构性能检验通常应在构件进场时进行。但考虑检验方便,工程中多在各方参与下在预制构件生产场地进行 考虑构件特点及加载检验条件.本条仅提出了梁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 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对于用于叠合板 叠合梁的梁板类受弯预制构件,叠合底板、底梁,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结构性能检验的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对多个工程共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也可在多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见证下共同委托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其结果对多个工程共同有效,本规范附录B给出了受弯预制构件的抗裂 变形及承载力性能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条还对简支梁板类受弯预制构件提出了结构性能检验的简化条件、大型构件一般指跨度大于18m的构件 可靠应用经验指该单位生产的标准构件在其他工程已多次应用,如预制楼梯.预制空心板、预制双T板等 使用数量较少一般指数量在50件以内、近期完成的合格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可作为可靠依据,不做结构性能检验时、尚应满足本条第3款的规定。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 可通过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驻厂监督生产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 此时构件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应经监督代表确认,当无驻厂监督时、预制构件进场时应对预制构件主要受力钢筋数量、规格 间距及混凝土强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进行实体检验、具体可按以下原则执行。1。实体检验宜采用非破损方法。也可采用破损方法 非破损方法应采用专业仪器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2,检查数量可根据工程情况由各方商定,一般情况下,可为不超过1000个同类型预制构件为一批,每批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3、检查方法可参考本规范附录D。附录E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时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进场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宜增加构件制作过程检查文件,如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等,9、2 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判断、对于预制构件的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处理方式同本规范第8,2节、第8,3节的有关规定 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处理 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 应由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按技术方案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9,2 4、预制构件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应在进场时按设计要求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避免在构件安装时发现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2.5,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应清晰、可靠、以确保能够识别预制构件的。身份,并在施工全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可追溯 预制构件表面的标识内容一般包括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质量验收标志等.如有必要,尚需通过约定标识表示构件在结构中安装的位置和方向。吊运过程中的朝向等。9.2,6。对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一般缺陷的处理原则同本规范第9。2,3条。9。2。7,本条给出的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和预制构件上的预留孔 预留洞。预埋件、预留插筋,键槽位置偏差的基本要求,如根据具体工程要求提出高于本条规定时 应按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执行 9,2。8,装配整体式结构中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结合的界面称为结合面、具体可为粗糙面或键槽两种形式。有需要时、还应在键槽,粗糙面上配置抗剪或抗拉钢筋等。以确保结构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