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10、2。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0、1节的要求、10,2,2.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0,2.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设计变更文件。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4 混凝土 灌浆料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5,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6 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8,预应力筋安装.张拉的检验记录,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12。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13,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4.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5。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6、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10,2、4。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