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10 2。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0、1节的要求,10,2。2.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0,2、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 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 设计变更文件、2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4、混凝土 灌浆料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5.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6。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8,预应力筋安装 张拉的检验记录,9.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12。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13,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4 结构实体检验记录,15,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6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10,2、4 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 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