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10 2 1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2 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0,1节的要求 10、2.2,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 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0,2。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设计变更文件,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4、混凝土 灌浆料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5.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6、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 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8.预应力筋安装,张拉的检验记录、9。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12,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13,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4.结构实体检验记录,15、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6。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10、2,4,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