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10.2。1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合格。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10 1节的要求。10 2。2 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 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10,2 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设计变更文件、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4,混凝土.灌浆料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 5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6 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8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的检验记录.9.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12、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13。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4。结构实体检验记录,15、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6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10.2,4、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 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