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10。1、结构实体检验10、1。1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结构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 施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10,1。2.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分别检验,检验方法宜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方法。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回弹 取芯法进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 取芯法强度检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 且不应小于14d,日平均温度为0 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冬期施工时,等效养护龄期计算时温度可取结构构件实际养护温度,也可根据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按照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由监理、施工等各方共同确定 10。1,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10,1。4。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10。1.5 结构实体检验中.当混凝土强度或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果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