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市用地4,1.1。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分区,地震破坏及不利地形影响估计,从抗震要求的角度,进行抗震适宜性综合评价、划出潜在危险地段,进行适宜性分区,并提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选择与相应城市建设的抗震防灾要求和对策、4,1、2,本条规定了已有抗震设防区划或地震动小区划的应用原则和要求 4 1,3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中所需钻孔资料主要以收集现有的工程勘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钻孔资料为主、补充勘察是在对所收集基础资料进行选择评定和场地环境初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前题下减少勘察工作量、当缺乏工程地质研究资料时,绘制地震工程地质剖面是揭示城市场地地震工程地质特征的有效手段,各类工作区地震工程地质剖面数可根据地质环境和场地环境的复杂程度确定,规划编制过程中所做的工作是对较大范围的宏观综合评价 其成果是指导性而不是代替性文件,在大部分情况下,对表层地质复杂的地区。建立3。4个纵横地质剖面、对表层地质相对简单的地区,建立不少于2个纵横地质剖面.可较好地反映工作区的基本地震地质单元.建立工作区总体地震工程地质概念,满足抗震性能评价要求,必要时可进行专题抗震防灾研究,4,1。4,地震地质单元是指反映成因环境。岩土性能和发育规律,潜在场地效应和土地利用及相应措施方面差异最小的地质单元。一般可以规划工作区工程地质评价结果结合本标准的评价要求进行划分和确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城市甚至一个城市不同区域的地震工程地质特征和场地特征的变化也不相同、对各地区和各个城市规定统一的钻孔数量标准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因此本标准只规定了最低要求、在具体规划编制时 可根据城市的地震环境和场地环境特点、合理确定所需钻孔数量.4,2。1.由于在本标准中对用地的评价是为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的抗震防灾类别 不同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单体工程抗震设防所需要的场地分类要求 这样的建设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划分通常针对较大区域范围.此外考虑到在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过程中掌握的钻孔资料不可能也不必要满足单体工程的要求 因此在本标准中按照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和岩土特性提出了表4,2、1中所列的建设用地抗震类型评估标准,在设计这样的评估标准时也考虑了与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有关场地类别的相关规定相靠拢和衔接.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中的建设用地类别评估地质方法只是一种定性的划分.其结果只适用于规划.不作为单体工程抗震设计的依据,4.2、2.在规划阶段.划定出城市用地的危险地段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可根据工作区地震、地质、地貌和岩土特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种方法进行 有条件时也可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进行分析评价.4。2、3 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目的是以安全和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为目标提出今后建设用地的防灾减灾要求以及相应的建议.可对不同用地提出适用条件、用地选择原则。指导意见和具体的配套措施。本条中适宜性分类主要依据灾害的影响程度,治理的难易程度和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规定.其中的,有条件适宜.主要是指潜在的不适宜用地 但由于某些限制,场地地震破坏因素未能明确确定.若要进行开发使用,需要查明用地危险程度和消除限制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