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011年
  • 城乡用地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CJJ 132-2009
  •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附条文说明] GB/T 51358-2019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T 50805-2012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 CJJ 83-2016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437-2007(2018年版)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CJJ 113-2007
  •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CJJ/T 269-2017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附条文说明] GB/T 50280-98
  •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2002年
7,地震次生灾害防御7,1.一般规定7,1、1.进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时。应对地震次生火灾,爆炸.水灾、毒气泄漏扩散。放射性污染.海啸,泥石流。滑坡等制定防御对策和措施 必要时宜进行专题抗震防灾研究、7.1。2 在进行抗震防灾规划时 应按照次生灾害危险源的种类和分布,根据地震次生灾害的潜在影响,分类分级提出需要保障抗震安全的重要区域和次生灾害源点,7 2,评价与规划要求7,2 1。对地震次生灾害的抗震性能评价应满足下列要求,1。对次生火灾应划定高危险区,甲类模式城市可通过专题抗震防灾研究进行火灾蔓延定量分析,给出影响范围,2.应提出城市中需要加强抗震安全的重要水利设施或海岸设施、3,对于爆炸 毒气扩散、放射性污染,海啸.泥石流 滑坡等次生灾害可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选择提出城市中需要加强抗震安全的重要源点。7、2,2,应根据次生灾害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各类次生灾害防御对策和措施、7、2,3、对可能产生严重影响的次生灾害源点、应结合城市的发展。控制和减少致灾因素.提出防治。搬迁改造等要求、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