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罚,则第五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测绘资质证书的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三、违法处理罚没款、罚没物品的。四,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 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 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责令限期汇交、逾期不汇交的。对测绘项目的出资人处以重测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测绘资质证书。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条 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给所有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发行。销售和展示,并可对出版社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审核擅自编制公开出版的全市各类地图的,二、发行,销售未经审核的地图的,三,国界线或者省。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四。地图内容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造成严重错误的,有前款第,三 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没收地图产品及其违法所得,第六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拆除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其失去效能.以及拒绝支付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费用的,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市 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六十四条,对未按时报送年度注册材料,年度注册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以及有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依据。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 规定,分别给予缓期注册.不予注册直至注销其,测绘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