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地图管理第四十六条.市 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的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第四十七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地图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一 公开销售的地图及地图工艺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二。标注的内容是否准确,三.地图附带的广告内容不超过整个版面的五分之一 第四十八条。编制或者制作地图、地球仪和其他附有地图图形的产品、应当保证其内容准确反映各类地图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其相互关系.第四十九条.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性地图,应当将试制样图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出版发行前由出版社将出版的地图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专题地图,应当将试制样图的专业内容报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未经依法审核 编制出版的地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 销售 第五十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印刷.制作、和展示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形的广告.印刷品及其他产品的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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