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保养7 6,1、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保养计划.建筑消防设施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参见附录K。7.6、2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由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负责、也可委托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承担。每次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进行维护后 维保人员应当填写附录L 7.6,3、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等计量仪器仪表.泄压阀,安全阀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单位应经常性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或维保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7,6。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安装数量10.的备品.联动控制模块储备数量不少于10只、打印纸不少于5卷,打印机专用色带不少于5、张。7,6。3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0只 7。6,4。保养内容7,6、4。1.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 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 除锈.注润滑剂,7 6 4,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 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 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根据使用环境不同,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超过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当及时更换.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清洗、可燃气体探测器气敏元件的更换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7、6.4。3,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7、6,4,4、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7,6。4.5,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7。6。4,6 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7、6、4,7、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 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其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寿命期、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