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 20102010,03。26。发布,2010。05,01。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 本标准编制的规则依据GB.T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济成、王育新。李勇。蒋永红,修奇。朱永平、羊广袖。王守江.孔云科。房立蓉、张麓,刘澍.张辉。李刚 金玉祥.柳晶晶.段蓉。彭博 颜艳。辛志云.引。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 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标准化、标识化 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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