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006.2009年住房建设评估第十条、依据房管部门提供的商品住房统计资料,2006 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情况如下。2006年度新建筑总面积71,89万平米。实际峻工面积54,9万平方米 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78、86、56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54、0万平方米 2007年度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63,52万平米、实际峻工面积43。42万平方米.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70.29、73、56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56、96万平方米.2008年度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73。87万平米,实际峻工面积56,64万平方米、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80 26.83、14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55 92万平方米、2009年度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94,40万平米.实际峻工面积41.48万平方米、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92,32,106,13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70.13万平方米、第十一条。2006,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依据房管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统计资料 2006,2009年实际新建保障性住房5088套.实际用地21。4公顷 建筑总面积为36 5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2374套.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714套 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第十二条 2006.2009年城中村住房建设情况.目前规划区城中村人口约11。4万人,2006 2009城中村新建住房建筑总面积52,5万。实际建设情况与,萍乡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6、2010,规划指标基本相一致.第十三条.2006。2009年住房建设评估、1,依据.萍乡市住房建设规划 2006。2010、2006、2009年规划新建商品住房167.2万平方米.我市商品住房需求近年来年均约为50。55万平方米。比预期的需求略高 呈平稳增长态势,从2009年来看、住房需求有较大幅的增长势头,因此在做好住房储备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另一方面要严格限制各种目的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2 年度住房实际峻工面积与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相比比例偏低,但批准预售的商品住房面积偏高、因此房管部门要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3。依据 萍乡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2006 2009应提供保障性住房用地25,6公顷.保障性住房总户数5000户.建筑总面积41。2万平方米、实际建设的各项指标与规划指标基本相符.规划区内调查在册符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条件的家庭有6301户.除去已建及在建保障性住房5088套、尚有12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未解决住房问题,因此.规划期内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解决老百姓的心理预期。4 旧城区内住房建设将以城中村改造,城区危旧房改造为主 由于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率较高,地价较贵 加之投入较大的拆迁安置费,因此土地利用将呈集约化.节约化发展 规划将重点进行主城区环境整治。公共设施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