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006 2009年住房建设评估第十条、依据房管部门提供的商品住房统计资料、2006.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情况如下 2006年度新建筑总面积71,89万平米、实际峻工面积54、9万平方米,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78.86,56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54,0万平方米、2007年度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63,52万平米、实际峻工面积43。42万平方米。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70 29 73。56万平方米 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56.96万平方米。2008年度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73,87万平米,实际峻工面积56 64万平方米、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80 26、83.14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55。92万平方米,2009年度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94,40万平米 实际峻工面积41。48万平方米 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为92、32.106、13万平方米。一手住宅年均交易登记面积70 13万平方米,第十一条 2006 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依据房管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统计资料,2006、2009年实际新建保障性住房5088套,实际用地21、4公顷。建筑总面积为36,5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2374套 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714套.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第十二条.2006。2009年城中村住房建设情况,目前规划区城中村人口约11 4万人、2006 2009城中村新建住房建筑总面积52 5万,实际建设情况与.萍乡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规划指标基本相一致,第十三条.2006,2009年住房建设评估。1,依据 萍乡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2006。2009年规划新建商品住房167,2万平方米,我市商品住房需求近年来年均约为50.55万平方米 比预期的需求略高,呈平稳增长态势,从2009年来看,住房需求有较大幅的增长势头.因此在做好住房储备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另一方面要严格限制各种目的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2、年度住房实际峻工面积与新开工住房建筑总面积相比比例偏低。但批准预售的商品住房面积偏高,因此房管部门要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3。依据,萍乡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 2010,2006 2009应提供保障性住房用地25.6公顷 保障性住房总户数5000户。建筑总面积41.2万平方米、实际建设的各项指标与规划指标基本相符,规划区内调查在册符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条件的家庭有6301户、除去已建及在建保障性住房5088套。尚有12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未解决住房问题,因此,规划期内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解决老百姓的心理预期。4、旧城区内住房建设将以城中村改造 城区危旧房改造为主,由于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率较高、地价较贵,加之投入较大的拆迁安置费 因此土地利用将呈集约化.节约化发展,规划将重点进行主城区环境整治,公共设施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