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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第四十七条、本章所称的特别地区,指在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上有特别要求.需在前述各章规定的基础上作补充性规定的地区。包括城市中心特别控制区域、南川河两岸地区。湟水河两岸地区 南干道两侧地区,城市广场周边地区和其他类似性质的地区,第四十八条。在城市设计和建设中努力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结合河道治理。南北两山绿化和城市广场 街头绿地,庭院绿化。创造优美的蓝天 白云,绿地。碧水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第四十九条 城市建筑的风格总体上以现代建筑为主,并突出多样性.建筑形式简洁。新颖 独特,精致、第五十条。建筑的色彩以暖色调为主。宜采用米色,灰色及以米色。灰色为基调的复合色、整体景观中局部建筑可按照基本统一的原则 选择其他色彩与主色彩相配套,建筑色彩的运用必须充分考虑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力求典雅和谐,第五十一条.建筑外立面应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效果。宜采用具有良好装饰效果的新型.环保外装修材料、不得使用瓷砖贴面,门窗采用新型保温节能材料、第五十二条。特别地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设置建筑夜景灯饰,第五十三条、城市中心严控区、一 范围、东起花园南北街,西至新宁路、南起南干道,北至湟水河、二,本地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企事业单位的存量土地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逐步进行调整。主要用作城市公共绿地 教育用地及其它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三,建筑后退道路及河道红线的距离应按第五章及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南川河两岸地区、一.范围,东起长江路,西至黄河路.南起六一桥 北至湟水河,二 本地区内用地性质以绿地为主、以办公为辅、可配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得零星插建,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 仓库和多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按高层建筑进行控制建设,三。建筑后退道路及河道红线的距离除按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要求建筑后退长江路,黄河路道路红线不得少于10米,后退南川河防洪堤不得少于30米,四。新建建筑的外形,面材、色彩等应与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一致。并整体考虑河道空间的建筑轮廓线。第五十五条。湟水河两岸地区 一.范围,东起湟中桥.西至海湖桥 南起滨河路以南200.米,北至祁连路.二。本地区内用地性质以绿地为主,以办公,居住为辅,可配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得零星插建。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仓库。建筑高度按多层及高层进行控制建设.三.建筑后退道路及河道红线的距离除按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要求高层建筑后退祁连路道路红线不得少于15米.多层建筑不得少于10米,后退滨河路道路红线不得少于20米.四.新建建筑的外形 面材 色彩等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一致、多层住宅建筑的屋顶应采用坡屋面。并整体考虑河道空间的建筑轮廓线,第五十六条.南干道两侧地区.一。范围、东起民和路、西至格尔木路 二,本地区内用地性质以办公。宾馆,饭店.商业为主.以服务业,文化娱乐为辅。在合适路段也可建高层商住楼 但不得零星插建,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仓库,建筑高度可按多层及高层进行控制建设 但应以高层建筑为主,三、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按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要求新建建筑后退南干道道路红线不得少于20米。四、新建建筑的外形,面材.色彩应整体考虑街道空间的建筑轮廓线 突出体现城市建筑的现代化,第五十七条 城市广场周边控制地区.一 范围、新宁广场 中心广场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开放性绿地广场。二.本地区控制用地范围内的用地性质以办公、宾馆 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 娱乐为主,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 仓库和多层住宅建筑,三,要求城市广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应控制其周边建筑的空间轮廓线,建筑高度的控制应以广场中心为视点,保证广场的视线通廊.色彩应与广场环境整体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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