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第四十七条,本章所称的特别地区.指在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上有特别要求,需在前述各章规定的基础上作补充性规定的地区、包括城市中心特别控制区域。南川河两岸地区、湟水河两岸地区、南干道两侧地区、城市广场周边地区和其他类似性质的地区,第四十八条。在城市设计和建设中努力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结合河道治理,南北两山绿化和城市广场、街头绿地、庭院绿化、创造优美的蓝天.白云,绿地 碧水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 第四十九条。城市建筑的风格总体上以现代建筑为主,并突出多样性.建筑形式简洁.新颖,独特、精致 第五十条、建筑的色彩以暖色调为主,宜采用米色、灰色及以米色。灰色为基调的复合色.整体景观中局部建筑可按照基本统一的原则,选择其他色彩与主色彩相配套、建筑色彩的运用必须充分考虑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力求典雅和谐,第五十一条,建筑外立面应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效果,宜采用具有良好装饰效果的新型 环保外装修材料。不得使用瓷砖贴面,门窗采用新型保温节能材料 第五十二条 特别地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设置建筑夜景灯饰、第五十三条 城市中心严控区,一、范围、东起花园南北街,西至新宁路。南起南干道。北至湟水河、二、本地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企事业单位的存量土地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逐步进行调整.主要用作城市公共绿地,教育用地及其它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三 建筑后退道路及河道红线的距离应按第五章及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四条 南川河两岸地区.一 范围,东起长江路.西至黄河路、南起六一桥。北至湟水河。二、本地区内用地性质以绿地为主。以办公为辅.可配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得零星插建,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仓库和多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按高层建筑进行控制建设.三.建筑后退道路及河道红线的距离除按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外 要求建筑后退长江路。黄河路道路红线不得少于10米,后退南川河防洪堤不得少于30米、四.新建建筑的外形.面材 色彩等应与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一致,并整体考虑河道空间的建筑轮廓线,第五十五条。湟水河两岸地区,一,范围、东起湟中桥 西至海湖桥 南起滨河路以南200,米。北至祁连路 二、本地区内用地性质以绿地为主,以办公、居住为辅.可配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得零星插建.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仓库。建筑高度按多层及高层进行控制建设,三.建筑后退道路及河道红线的距离除按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要求高层建筑后退祁连路道路红线不得少于15米、多层建筑不得少于10米 后退滨河路道路红线不得少于20米,四、新建建筑的外形 面材,色彩等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一致.多层住宅建筑的屋顶应采用坡屋面 并整体考虑河道空间的建筑轮廓线,第五十六条.南干道两侧地区、一、范围,东起民和路,西至格尔木路,二、本地区内用地性质以办公 宾馆.饭店、商业为主,以服务业。文化娱乐为辅、在合适路段也可建高层商住楼,但不得零星插建。不得新建 扩建各类工厂,仓库、建筑高度可按多层及高层进行控制建设、但应以高层建筑为主、三、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按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要求新建建筑后退南干道道路红线不得少于20米、四,新建建筑的外形,面材,色彩应整体考虑街道空间的建筑轮廓线.突出体现城市建筑的现代化,第五十七条 城市广场周边控制地区 一、范围 新宁广场,中心广场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开放性绿地广场,二,本地区控制用地范围内的用地性质以办公.宾馆,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为主、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工厂。仓库和多层住宅建筑.三 要求城市广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应控制其周边建筑的空间轮廓线、建筑高度的控制应以广场中心为视点,保证广场的视线通廊、色彩应与广场环境整体统一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