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城镇用水量2 2,1.城镇用水量包括规划期内由城镇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工业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2 2.2,城镇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应根据城镇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镇性质和规模 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工业回用水率等相关因素确定。2.2,3,按照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主城区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量规划指标为350,50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为100 都市区内小城镇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量规划指标为250,35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接近100。2.2、4 都市区外的各区县.按其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用水量规划指标进行预测和供需平衡。2,2。5。村庄居民生活用水量可按照表2。2。5中的用水定额计算,当实际生活用水量与之有较大出入时,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表2、2.5,村庄生活用水定额给水设备类型最高日用水量,L,d,人.时变化系数从集中给水龙头取水20。303。5,2,0户内有给水龙头无卫生设备30.703。0,1。8户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无淋浴设备40 1002,5 1.5户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100 1402。0、1,4注.采用定时给水的时变化系数应取5。0、3。2。2 2 6、村庄畜禽饲养用水量可按表2。2.6计算.表2、2 6 主要畜禽饲养用水定额类别用水定额.L,d。头。类别用水定额,L,d,头,马40 50羊5,10牛50 120鸡0,5,1,0猪20 90鸭1,0.2。0注、未包括卫生清扫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