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 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九条.擅自印制或者伪造,涂改土地权属证书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证书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未经许可在非耕地上取土经营的,或者超出许可的范围和深度取土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按照非法取土每立方米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闲置荒芜耕地,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闲置,占用或者破坏耕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一条 将村民宅基地或者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第八十二条、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以基准地价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违法转让或者出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补办有偿使用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以基准地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款,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八十三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拍卖 由买受人依法补办土地使用手续,第八十四条、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并可以对继续违法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暂扣或者封存。第八十五条 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尚未解决前,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八十六条,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弄虚作假审批土地的,二、超越职权审批土地的 三.符合登记或批准条件而不予登记。批准或者拖延登记,批准的,四 违法进行检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五,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六 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