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罚则第八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 纸屑,烟蒂和塑料包装袋以及其他废弃物的、责令其改正、可处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携宠物人不即时清除宠物粪便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八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 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在建.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乱写乱画,随意张贴广告 标语的.二,在阳台及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三。施工工地车辆轮胎带泥土上路的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 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架设电线。电缆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市貌的.二。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交由具备渣土运输资质单位清运的 第九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二.回收的物品露天存放、影响周边环境的,三。在施工工地不按规定设置围墙,围挡,未采取抑尘措施的。四 在施工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的。第九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垃圾倾倒于非指定场所的,责令其改正,每立方米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行车道,路口散发广告。兜售物品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人给予警告,并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在河道水域内倾倒垃圾的,由水务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四条.本办法没有明确处罚主体的.由城乡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予以处罚,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