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6,路基整修与软土路基处理4 6、1。路基填,挖工程接近完成时、应恢复道路中线。路基边缘线 检查纵断面与横断面高程、复核施工衔接段中线高程 按设计要求进行路基整形。4,6、2,挖方路基应碾压 碾压应按本规程4、4、16及4,4 17有关规定执行 4。6、3 路肩碾压要求与路基相同、因碾压而被破坏的路肩边缘应重新修整、4.6.4,填土路肩.压路机难压实处 应用人工或小型机具夯实.4。6.5。路肩的纵,横坡度及肩线应符合设计要求.4,6、6。修整边沟时,应清除淤泥.4,6,7、填土路基填到顶层后,应进行边坡的修整 整修时应沿路基挂线,削坡整修,使之符合设计要求,4 6,8,开挖岩石边坡应一次达到设计标准。如在边坡上有附着不牢的石块.或在净空范围内有突出的石块、均应即时清除、4 6 9.在土质不良或边坡易被雨水冲刷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本规程1。0 3规定办理设计变更,4,6 10,软土路基施工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进行,应首先进行软土层土质性能试验与施工工艺试验,4.6,11、软土路基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记录各项控制观测数值.用以指导施工,4。6,12。施工中遇有软土地层.且软土层被作为路基组成部分、设计未作处理规定时.应接本规程1,0.3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按变更设计实施、4,6 13 遇有翻浆.宜采取以下措施,4.6。13,1、在非雨期施工时。宜采取晾晒土壤方法处理,4、6,13。2,土壤在短期内不易晾干时,宜换用于土.砂土,矿碴或石灰土回填,4。6 13、3、在排水不良。地下水位高的路基上或在雨期施工.发生局部翻浆应制定具体处理措施。4.6。14 采用石灰土处理软土路基应符合下列要求 4,6.14.1。土壤应符合设计要求,宜就地取材,4,6 14.2、设计允许时,旧路结构中的级配砾石 砂石等粒料 可作为石灰土的掺拌料,4,6,14 3 房碴土.粉砂土等、应经试验后决定其是否使用或使用条件 4、6,14.4、应用1,3经的磨细生石灰。使用前、应对石灰进行活性氧化物含量测定,以确定掺拌量,4 4 14。5 石灰的等级标准见表5,3、2。1。4 6 14 6、石灰土的配合比、应按设计要求与土壤种类,石灰质量确定、4,4、14,7,磨细生石灰可直接使用,4,6、15、采用砂桩。石灰土桩等处理软土地基时 应先进行试验,并制定具体施工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