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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供水。供电单位不得为其提供水电服务 第五十三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定线和槽底定位,并在建筑工程的基槽开挖,基础施工、地面首层,顶层封顶。外立面装修。室外工程及景观环境设施建设环节,以及市政工程的基槽开挖.地下工程覆土前和覆土后接受规划核验.经核验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改正.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二。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勘测单位出具的测量成果图等资料,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经核实 符合规划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核实证明.未经规划核实或未通过规划核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登记等手续,乡村建设工程申请规划核实前应当先经乡镇人民政府初步核实,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个人住宅的,无需申请规划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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