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系统设计3.1、一般规定,3.1。1 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A。类火灾、固体物质表面火灾.B 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 气体火灾.E 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内的烹饪物。如动 植物油脂。火灾,3 1。2,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火灾.a。硝化纤维。炸药等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b,钾,钠 镁,钛.锆等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3.1.3.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火灾,3。1 4,灭火系统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划分宜按GB.50140和GB 50016的规定执行 3。1.5。当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有可燃气体 易燃。可燃液体供应源时。启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之前或同时 必须切断气体,液体的供应源,3。1、6,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贮存量不应小于所需贮存量最多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贮存量.3,1,7,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 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备用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连接,并能与主用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切换使用.3 1,8.灭火系统的工作环境温度应符合GB,16668或GA、602的规定,3,1、9、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a,喷放超细干粉灭火剂时防护区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b,无管网灭火系统保护的独立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净保护空间不宜大于2000m3.c.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d、防护区的通风机.在喷放超细干粉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3 1.10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 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2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b。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 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c,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 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d 根据保护对象的实际情况,可将保护对象划分成若干个灭火单元、喷头或灭火装置的布置。应使喷射形成的有效灭火超细干粉雾完全覆盖灭火单元内的保护物、e 灭火系统应用于立体高架库货架防火保护时 喷头或灭火装置应分层布置 宜以货件为灭火单元进行保护.货件互为三面遮挡时,宜按有围拦结构进行计算。3,2.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3,2 1。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 不得小于1.2 倍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厂家灭火剂灭火效能有效注册数据,3 2。2.超细干粉灭火剂的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 K1。C.V。Σ.Koi、Aoi、V VV,Vg,Vz。Vz,Qz.t、Koi,1 1、Aoi。5、Av、Koi,1,2、5、Av。Aoi.10 Av Koi,1,3,10。Av,Aoi。15 Av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C。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按第3,2.1.条取值,K1 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按表1,取值。Koi,防护区不密封度补偿量,kg.m2,V 防护区净容积,m3、Vv.防护区容积 m3 Vg 防护区内不燃烧体和难燃烧体的总体积 m3、Vz 不能切断的通风系统的附加体积.m3,Qz,通风流量 m3。s、t、超细干粉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s,Av。防护区内的侧面,底面。顶面的总内表面积。m2.Aoi,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面积.m2,表1 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3、2,3,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3 2。4 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应使喷射形成的有效灭火的粉雾在防护区内分布均匀,3,2.5,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3,2,6。泄压口的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Ax,泄压口面积 m2、Q0,干管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kg,s,T.防护区常态下环境的绝对温度 K,mm,驱动气体的摩尔质量、g.mol mg。驱动气体设计用量、kg,px.防护区围护结构的允许压力.Pa,按1200Pa,取值,pf,超细干粉灭火剂松密度,kg,L.按0、5.L,取值.μ.驱动气体系数。按产品样本取值.3 3 无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 3,3、1,无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不得小于1,2,倍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厂家灭火剂灭火效能有效注册数据。3,3、2,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和灭火装置数量应按下式计算,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m、C。Vv Vg、K1 K2,K3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 kg。C,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kg、m3、按第3,3,1.条取值、K1。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按表1,取值。K2。防护区不密封度补偿系数、按表2,取值 K3,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喷射不均匀补偿系数,按表3、取值.Vg、防护区内不燃烧体和难燃烧体的总体积.m3。Vv.防护区容积、m3,灭火装置数量应按下式计算.N、m。m1式中,N,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数量.具,m1。单具悬挂式灭火装置超细干粉额定充装量.kg,表2 无管网灭火系统防护区不密封度补偿系数。表3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喷射不均匀补偿系数 3、3 3。无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中灭火装置的布置.应使喷射形成的有效灭火粉雾在防护区内分布均匀。3,4,管网局部应用灭火系统。3。4,1,管网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当保护对象的着火部位是平面时.宜采用面积法。当采用面积法不能做到使所有表面被完全覆盖时.应采用体积法,3。4,2 室内管网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0s,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s、3、4.3,采用面积法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对象计算面积应取被保护表面的垂直投影面积,b,架空型喷头应以喷头的出口至保护对象表面的距离确定超细干粉输送速率和相应的保护面积,槽边型喷头保护面积应由设计选定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确定 c、架空型喷头的布置宜垂直于保护对象的表面,其瞄准点应是喷头保护面积的中心 当确需要非垂直布置时 喷头的安装角不应小于30 其瞄准点应偏向喷头安装位置的一方,图1.喷头偏离保护面积中心的距离可按表4,确定,图1 架空型喷头布置方法。B1.B2。喷头布置位置、E1.E2 喷头瞄准点 s.喷头出口至瞄准点的距离。m,Lb 单个喷头正方形保护面积的边长。m Lp,瞄准点偏离喷头保护面积中心的距离,m。喷头安装角。表4 喷头偏离保护面积中心的距离、注。Lb,为单个喷头正方形保护面积的边长。d。喷头非垂直布置时的设计流量和保护面积应与垂直布置的相同,e、喷头宜等距布置,以喷头正方形保护面积组合排列.并应完全覆盖保护对象,f、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m、N1、Q1.t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N1,喷头数量,个,Q1,单个喷头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kg s 按产品样本取值,t,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s 3、4.4。采用体积法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应采用假定的封闭罩的体积 封闭罩的底应是保护对象的实际底面,封闭罩的侧面及顶部当无实际围拦结构时。它们至保护对象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m,b,超细干粉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m。V1,qv t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V1 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m3、qv 单位体积的喷射速率 s m3。按产品样本取值、c、喷头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其布置应使喷射形成的有效灭火粉雾完全覆盖保护对象。必要时.可采用侧喷等方式、以消除灭火盲区.t。超细干粉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 s,3,5,无管网局部应用灭火系统。3。5 1。无管网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当保护对象的着火部位是平面时,宜采用面积法。面积法适用于贮压式灭火装置 当采用面积法不能做到使所有表面被完全覆盖时.应采用体积法、3,5 2、当采用面积法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对象计算面积应取被保护表面的垂直投影面积.b。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喷头或喷口向下呈垂直状态时.以喷头或喷口至保护对象表面的距离。确定灭火装置相应的保护面积,若喷头或喷口向下呈非垂直状态时。其喷射方向的保护面积与垂直布置相同 c 多具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应用时宜等距布置 以正方形保护面积组合排列、并应完全覆盖保护对象,d.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A。As,N,K1,m.m1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N.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数量,具 m1,单具悬挂式灭火装置超细干粉额定充装量.kg K1,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按表1 取值,A.保护对象计算面积、m2.As,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正方形保护面积的灭火剂喷射强度、kg m2,可按灭火装置安装高度从表5,取值 表5,不同安装高度灭火装置正方形保护面积的灭火剂喷射强度.3。5.3,当采用体积法计算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应采用假定的封闭罩的体积 封闭罩的底面应是保护对象的实际底面,封闭罩的侧面及顶部无实际围拦结构时 它们至保护对象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m b。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m、K1,K3。V1.C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 K1,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按表1,取值,K3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喷射不均匀补偿系数、按表3 取值。V1,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m3 C、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kg,m3,按第3.3 1,条取值,c 灭火装置数量应按下式计算。N m m1式中,N。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数量、具、m1,单具悬挂式灭火装置超细干粉额定充装量.d。灭火装置的数量不宜少于2具 其布置应使喷射形成的有效灭火粉雾完全覆盖保护对象。必要时 可采用侧喷等方式,消除灭火盲区,3,6,预制灭火装置.3,6、1,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 灭火剂贮存量不得大于150kg,b,管道长度不得大于50m,c.工作压力不得大于2、5MPa.3、6、2,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宜用一套预制灭火装置保护,3,6.3.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超过2套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