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居住建筑第3,01条 住宅类型的选择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居住建筑标准,二.满足不同户室比的要求。三、因地制宜确定住宅的平均层数、一般不宜建高层住宅。四.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特点、符合居民的生活习俗,五 有利于结合地形,节约用地。六.满足城市建设面貌的要求 第3,02条.居住标准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几点。一。居住建筑面积的选用。应符合.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二,与居住对象,家庭人口结构以及经济收入情况相适应,三、综合考虑当地住宅的朝向.通风,间距.绿化,层数 密度以及布置方式 四,人均居住面积建议按7一9M2执行.第3,03条 住宅的间距以满足日照要求为标准,并充分考虑通风,消防,防震,管道埋设。人防工程以及居住私密性要求等因素,一,住宅的日照标准,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城市规模和用地条件等综合考虑 根据我省所处的地理位置,结合、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征求意见稿,我省的居住建筑日照标准是。标准日,冬至日.有效时间带,9 15小时、日照时间.l小时、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其计算公式为.式中,D,日照间距.H,前栋住宅檐口至地面高度。H1。后栋住宅的窗台至地面高度 h.当地冬至日正午前后的太阳高度角,注.1、此式只适用于平地。且住宅呈正南北向 2,若日照标准提高。则D需增大。二.各城市应根据日照标准和当地纬度及某些典型朝向 制定本地,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系数。建议将我省住宅日照间距系数定为1、2、1.4范围内。安徽南部地区取下限、北部取上限。并根据地形 朝向等因素有所增减、大中城市的旧区改建地区该系数不得小于1、15,三,住宅侧面之间的最小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定、规定,并建议多层条式住宅不小于6米。点式不小于12米 高层住宅不小于15米,老城区改造酌减,四、在地震烈度大于七度的地区,其正面间距不应小于相邻两栋住宅檐高之和的一半加3米。第3。04条.住宅的朝向应满足以下规定.一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二.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三 保证住宅的主要房间有较好的朝向、四,满足城市建筑面貌及住宅布置方式的要求、第3 05条,住宅的通风一般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选用适宜的住宅单体和布置方式。有效地组织穿堂风 二。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地区的住宅布置、宜争取夏季东南风的利用,三,江南山区住宅布置须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小气候对住宅通风的影响 并因势利导,在夏季引风入室。四,沿江地区的住宅,应尽量利用夏季江,陆的昼夜温差所形成的穿堂风。第3,06条,居住建筑的容积率控制 应根据造型.层数,间距,绿化覆盖率及环境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应符合表五的规定 表五.居住建筑容积率控制表,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低层0。6。0,650.5,0。60 4、0.6多层0,9。1,20.7。1,00。6,1、0多层、高层1,1。1.40,8、1,2,第3 07条。住宅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与住宅单体设计、绿地布置和道路规划相互协调,使之成为有机整体,二、在满足日照 通风.建筑密度和良好的朝向前提下.尽可能扩大公共活动场地.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三 使居民环境安宁,利于管理和治安保卫、住宅群的组织规模,宜与行政管理组织相对应 四,在经济合理前提下,注重多样化、提供丰富的建筑景观.五。便于施工,利于工程管网的敷设、第3 08条,零散住宅应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建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