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 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 of 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8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1.3,3。1、5 3,2。2.4,1,1。4,2,1、4、2.2、4,2。3。4。2,4,5,3,2 5、4。1。5.4、2、5 4、3。5 4 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 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 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胡传平。唐祝华 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李玉强 南江林。诸容 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 姜宁、张峰,朱磊,厉华根、冯松、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