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 of 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1 3,3,1 5、3 2、2、4.1.1 4 2、1,4 2。2。4 2,3,4.2 4 5 3。2 5,4。1,5,4。2 5、4,3。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 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 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 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 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 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 姜宁,张峰,朱磊,厉华根、冯松 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