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 of.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1 3 3 1,5、3,2 2、4.1 1,4.2 1 4、2,2,4。2,3.4.2。4。5,3.2,5,4。1.5、4.2.5.4。3.5 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 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 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 制造,消防监督 使用单位等的意见 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 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 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 021 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 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 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 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姜宁、张峰,朱磊,厉华根、冯松.程欣 陈池 衣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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