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of,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 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 2。1.3.1.3.3。1,5.3,2,2,4、1。1,4、2 1。4、2、2、4、2,3,4,2、4,5。3 2,5。4.1.5、4.2,5、4,3、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 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 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 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 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 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 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 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姜宁。张峰。朱磊 厉华根、冯松,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