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of。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2、1.3、1。3。3,1,5,3,2、2、4、1.1 4,2,1 4,2.2,4、2,3.4。2,4。5 3。2,5.4 1,5、4,2,5 4,3。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 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 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 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 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 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 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姜宁 张峰。朱磊、厉华根,冯松。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