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1、3。3.1.5,3.2.2 4。1.1 4.2 1,4,2、2,4,2、3,4、2.4。5 3,2.5,4,1,5,4。2。5、4,3,5 4。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 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 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 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 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 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 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 王卫东 曹丽英.陶玉灵.姜宁.张峰 朱磊,厉华根、冯松 程欣 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