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公共场所9 0 1 本条规定了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总体容貌要求,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经营摊点对城市容貌有着重大影响、本条特此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9、0.2.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 1997,21号。的要求 9 0.3。本条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靠点的建设,管理要求,将原标准7,2条的 繁华地带.调整为、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区域 使其更清晰,准确,对原标准7、2条的存车处设置进行了具体描述.9,0、4.本条规定了在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活动的市容环境管理要求 现实社会生活中 在公共场所经常举办各类活动。其使用的临时设施以及产生的各类垃圾对城市容貌有着较大影响,为保持市容环境整洁.应及时清扫.处置各类垃圾 确保活动结束后无废弃物和临时设施.9 0.5,本条规定了集贸市场的市容环境建设.管理要求.集贸市场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公共场所、人员流动性较大 产生各类垃圾较多,配套设施较多、对城市容貌影响较大。为保持市容环境整洁.对集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卫公共设施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进行了规定 同时。本条所称,集贸市场,是指经依法登记、注册.由市场经营服务机构经营.有若干经营者、消费者入场集中进行以生活消费品交易为主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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