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广告设施与标识7.0,1 广告设施与标识按面积大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并应符合表7,0,1的规定.7。0,2,广告设施与标识设置应符合城市专项规划、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兼顾昼夜景观.7.0.3、广告设施与标识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应准确规范,陈旧。损坏的广告设施与标识应及时更新,修复、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设施应及时拆除、7,0、4。广告应张贴在指定场所。不得在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 桥梁及树木上涂写 刻画 张贴,7.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3 妨碍居民正常生活 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4 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5,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6 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7。0.6.人流密集。建筑密度高的城市道路沿线、城市主要景观道路沿线。主要景区内,严禁设置大型广告设施、7。0 7.城市公共绿地周边应按城市规划要求设置广告设施.且宜设置小型广告设施 7。0、8、对外交通道路.场站周边广告设施设置不宜过多,宜设置大.中型广告设施,7 0,9,建筑物屋顶不宜设置大型广告设施。三层及以下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广告设施。当在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设施时,应严格控制广告设施的高度 且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建筑物屋顶广告设施的底部构架不应裸露.高度不应大于1m、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广告设施结构稳定.安装牢固、7。0,10,同一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的高度,大小应协调有序,且不应超过屋顶,广告设置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7,0 11。人行道上不得设置大.中型广告.宜设置小型广告,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不得设置广告,人行道上设置广告的纵向间距不应小于25m 7 0,12。车载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7。0.13,布幔 横幅,气球,彩虹气膜、空飘物,节目标语,广告彩旗等广告。应按批准的时间 地点设置。7.0,14,招牌广告应规范设置.不应多层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其牌面高度不得大于3m。宽度不得超出建筑物两侧墙面、且必须与建筑立面平行,7.0。15 路铭牌,指路牌 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标识应设置在适当的地点及位置,规格,色彩应分类统一。形式。图案应与街景协调,并保持整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