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1、一般规定5 1 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2 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 5,1 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 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 1,4 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执行,5,1,5 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 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5.1、6 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 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 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