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 1.一般规定5,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 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 3,结构内力分析 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 1 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 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执行。5.1、5 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 稳定 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5 1,6 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 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