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基本设计规定5。1、一般规定5 1 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 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 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执行 5。1.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 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 根据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 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