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1.一般规定5.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 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执行。5。1、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 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 按二级执行 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 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 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