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1,一般规定5、1。1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 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 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 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 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执行,5,1,5 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执行。5,1 6 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 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 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 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