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材料3.0 1、这一条是针对贮水或水处理构筑物。地下构筑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提出了要求.比之原规范要求稍高 主要是根据工程实践总结、一般盛水构筑物或地下构筑物的防渗,以混凝土的水密性自防水为主,这样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混凝土等级。往往与抗渗要求不协调。实际工程用混凝土等级将取决于抗渗要求、同时考虑到近几年来的混凝土制筑工艺 多转向商品化、泵送,加上多生产高标号水泥,导致实际采用的混凝土等级偏高.据此 规范修订时将混凝土等级结合工程实际予以适当提高.以使在承载力设计中能够获得充分利用。避免相互脱节、3.0,2,本条内容与原规范的提法是一致的。只是将离心悬辊工艺的混凝土等有关要求删去、因为这种混凝土成型工艺在给水排水工程中 仅在管道制作中应用。所以这方面的内容将列入,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中 3 0,3.关于构筑物混凝土抗渗的要求,与原规范的要求相同,以构筑物承受的最大水头与构件混凝土厚度的比值为指标 确定应采用的混凝土抗渗等级 原规范考虑了国内施工单位可能由于试验设备的限制.对混凝土抗渗等级的试验会产生困难 从而给出了变通做法,在修订时本条删去了这一内容。主要是在实施中了解到一般正规的施工单位都拥有试验设备 不存在试验有困难.而一些承接转包的非正规施工单位、不但无试验设备、而且技术力量较弱 施工质量欠佳。为此在确保混凝土的水密性问题上、应从严要求,一概通过试验核定混凝土的配比,可靠保证构筑物的防渗性能 3,0.4,3,0.7、3,0、8,条文保持原规范的要求.其内容主要从保证结构的耐久性考虑 混凝土内掺加氯盐后将形成氯化物溶液.增强其导电性,加速产生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结构耐久性.这方面在国外有关标准中都有类似的规定。例如.英国贮液构筑物实施规范 BS.5337.1976,中、对混凝土的拌合料及其他掺合料就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氯化钙或含有氯化物的拌合料,其他掺合料仅在工程师许可时方可应用、日本土木学会1977年编制的、日本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规范,在第二十一章.冬季混凝土施工、中.同样也明确规定,不得采用食盐或其他药剂 借以降低混凝土的冻结温度.3 0、5.这一条内容是根据近几年来工程实践反映的问题而制订的.主要是防止混凝土在潮湿土在潮湿环境下产生异常膨胀而导致破坏,这种异常膨胀来源于水泥中的碱与活性骨料发生化学反应形成 因此条文引用了。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 93.对控制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和选用非活性骨料作出规定。这个问题在国外早已引起重视。英。美,日,加拿大等国均对此进行过大量的研究.并据此提出要求、我国CECS、53.93拟订的标准、即系在参照国外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3,0,6.本条与抗渗等级相似,用以控制混凝土必要的抗冻性能、采用抗冻等级多年来已是国内行之有效的方法,结合原规范GBJ.69 84实施以来,反映了对一般贮液构筑物规定的抗冻等级偏低,在实际工程中尤其是应用商品混凝土的水灰比偏高时,出现了混凝土抗冻不足而酥裂现象 同时也反映了构筑物阳面冻融条件的不利影响,为此在这次修订时适当提高了混凝土的抗冻等级.3,0、9.原规范GBJ,69。84中有此内容 但系以附注的形式给出.在这次修订时、结合工程实际应用情况予以独立条文明确.主要是强调了对有水密性要求的混凝土,提出了选择水泥材料品种的要求,从结构耐久性考虑.普通硅酸盐水泥制作的混凝土,其碳化平均率最低,较之其他品种的水泥对保证结构耐久性更有利,按有关研究资料提供的数据如表3 0、9所示。3 0,10,关于混凝土材料热工系数的规定,与原规范GBJ 69、84是一致的,本次修订时仅对各项系数的计量单位 按我国现行法定计量单位作了换算。3、0,11,本文内容保持原规范的要求。主要是针对砌体材料提出了规定,对砌体的砌筑砂浆强调应采用水泥砂浆、考虑到白灰系属气硬性材料 用于高湿度环境的结构不妥,难能保证达到应有的强度要求 对于砂浆的强度等级条文未作具体规定,但从施工砌筑操作要求、一般不宜低于M5。即使用M5其和易性仍然是比较差的、习惯上均沿用不低于M7 5相当于水灰比1.4较为合适 本规范给予适当提高.规定采用M10 以使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