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1.一般规定5、1。1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 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 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 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规定执行。5,1、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 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 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 5 1 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