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1 一般规定5 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 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 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 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执行,5 1。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 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 5,1 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 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 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