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 1、一般规定5。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 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 验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执行.5。1。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规定执行。5 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 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 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