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 1、一般规定5、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 2 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包括压曲失稳 计算,结构整体失稳 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执行、5。1 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规定执行 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 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