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 1 一般规定5.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 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 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 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执行.5.1、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规定执行,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 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