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1.一般规定5.1 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 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 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 1 3。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 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执行.5。1,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 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 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