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用地控制方式指引 在控规用地控制尤其是对,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的用地控制中 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图标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图标、指标标注或条文规定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1.实位控制。进行实位控制的用地,即对地块的位置.边界 线形.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作出规定 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若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 必须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2、图标控制.进行图标控制的用地,分两种情形,1、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加图标标注。对地块的功能.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做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做变动,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同一个基本单元内对其用地位置作出适当位移。体现用地控制的灵活性.2.在图则中仅用图标标注。在确保设施功能和规模的前提下 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 以集约使用土地、图标可参照图B 1.街道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3、指标控制 进行指标控制的设施,其建设控制要求以规模指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位置,边界形状不进行空间落地.但需确定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 在进行下位规划编制时必须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落实相应指标 在图则中用指标标注 4。条文控制,针对单元.地块规划内容的控制要求和特殊规定。在图则中用条文形式表达 图B、1,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市政设施图标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