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用地控制方式指引。在控规用地控制尤其是对 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的用地控制中.针对不同的要求 分别采用实位控制。图标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 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图标、指标标注或条文规定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1,实位控制,进行实位控制的用地、即对地块的位置 边界,线形。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若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必须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2 图标控制、进行图标控制的用地.分两种情形 1.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加图标标注,对地块的功能.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做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做变动,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 可在同一个基本单元内对其用地位置作出适当位移.体现用地控制的灵活性,2。在图则中仅用图标标注,在确保设施功能和规模的前提下 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以集约使用土地 图标可参照图B 1。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3、指标控制、进行指标控制的设施,其建设控制要求以规模指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位置,边界形状不进行空间落地 但需确定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 在进行下位规划编制时必须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落实相应指标.在图则中用指标标注.4 条文控制 针对单元。地块规划内容的控制要求和特殊规定,在图则中用条文形式表达。图B 1,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 市政设施图标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