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用地控制方式指引 在控规用地控制尤其是对.五线,三大设施 及社区服务设施的用地控制中,针对不同的要求 分别采用实位控制 图标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图标 指标标注或条文规定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1。实位控制 进行实位控制的用地 即对地块的位置、边界 线形、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若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必须经过相应的调整 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2.图标控制.进行图标控制的用地、分两种情形,1,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加图标标注,对地块的功能、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做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做变动 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 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 的前提下。可在同一个基本单元内对其用地位置作出适当位移。体现用地控制的灵活性,2。在图则中仅用图标标注、在确保设施功能和规模的前提下 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以集约使用土地、图标可参照图B、1、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3、指标控制、进行指标控制的设施,其建设控制要求以规模指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位置 边界形状不进行空间落地 但需确定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在进行下位规划编制时必须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落实相应指标。在图则中用指标标注、4,条文控制.针对单元 地块规划内容的控制要求和特殊规定,在图则中用条文形式表达.图B 1。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市政设施图标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