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用地控制方式指引、在控规用地控制尤其是对,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的用地控制中、针对不同的要求 分别采用实位控制,图标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图标、指标标注或条文规定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1,实位控制.进行实位控制的用地,即对地块的位置、边界。线形。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若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必须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2,图标控制,进行图标控制的用地、分两种情形、1、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加图标标注 对地块的功能,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做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做变动,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同一个基本单元内对其用地位置作出适当位移,体现用地控制的灵活性 2、在图则中仅用图标标注、在确保设施功能和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以集约使用土地,图标可参照图B、1 街道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 3,指标控制,进行指标控制的设施,其建设控制要求以规模指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位置、边界形状不进行空间落地,但需确定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在进行下位规划编制时必须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落实相应指标。在图则中用指标标注.4 条文控制,针对单元、地块规划内容的控制要求和特殊规定、在图则中用条文形式表达 图B。1 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市政设施图标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