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控制内容与深度要求3 1,单元控规控制内容和深度要求3,1,1、单元控规将地域分为分区单元、基本单元两个层次。采用总量控制的方法进行规划控制 3。1,2。分区单元层次控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分区单元层次控制内容包含功能控制和容量控制,以及对城市空间,景观风貌、交通等的特殊控制要求,可参照附录B。用地控制方式指引,采用实位控制、图标控制、指标控制,条文控制等方式表达控制要求,3、1 2.1功能控制,确定分区单元的主导功能,进行用地性质控制,分区单元的主导功能。参照用地分类.按主导功能标注,如居住、工业 商业。商务.公园绿地、商住混合.商业商务混合、仓储。特殊用地等、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并参照附录C。城市用地分类与兼容控制指引。有关规定。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细分到小类.编制单元用地平衡表,明确各类用地在建设用地中所占的比例 3.1、2、2容量控制,容量控制包含人口容量控制和强度指标控制、确定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分区单元的居住人口数量和人口毛密度。确定分区单元的建筑总量、居住建筑总量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筑总量,确定分区单元的平均净容积率.指总建筑面积与净用地总面积的比值.净用地总面积不含规划道路 水域面积,提出绿地面积指标要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其建筑容量指标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六条执行,工业、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照附录D.工业。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容量控制指引,执行,3,1,2 3特殊控制要求,依据相关规划。结合分区单元的特征要素,如建筑物,街巷格局,整体风貌,历史文化要素、自然风景要素、对分区单元做进一步特定意图研究,提出特殊规划控制和规划编制要求。1 景观风貌控制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对本分区单元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自然、人文等景观风貌资源。以视觉景观分析为基础,结合本地区的人群活动特征以及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引导空间景观体系的构建、包含确定景观风貌节点,划定景观廊道、引导城市色彩等、2。开放空间组织,统筹安排开发空间、对广场,街道。滨水空间 沿山空间等提出引导要求.滨水地段应针对不同滨水空间类型,对水体沿岸功能 岸线和护岸形式,防洪设施,生态保护等提出控制要求、并对植物配置、绿化景观,滨水设施等提出引导要求,沿山地段应根据山体在城市中所处的区位.综合分析山体高度,坡度,植被等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结合使用者在山体周边和山上的活动方式、对安全防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交通组织、配套功能等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周边地段的建筑高度 建筑景观 绿化景观等提出引导要求 3 建筑控制与引导,综合分析本分区单元的区位.功能定位、交通和公用设施配套条件。自然和历史风貌保护.现状特征 城市安全,经济性及特殊需要.如机场净空保护,微波通道等、等因素 划定建筑高度分区。对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等提出引导要求等,4.交通引导和调控、公交。依据城市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落实公交场站的位置和用地控制要求,明确港湾式停靠站位置及对道路红线的要求。校核并确定公交优先、专用 道位置及交叉口展宽要求等 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划定控制保护区,落实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站,中间站及城市轨道交通附属设施的位置和用地控制要求等,对公交换乘枢纽应通过研究分析进行设施配置和周边用地开发引导、慢行交通、依据城市绿道规划等专项规划落实慢行线路类型,走向。宽度,坡度 铺装材料及设施配置等.注重与开放空间,公交站点的衔接,机动车停车设施 旧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等特殊地段或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等特别设施应通过交通影响分析确定配建停车设施的规模和建设方式.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内容、明确地下空间开发位置。开发规模,建设要求以及与地面,周边地下空间衔接的要求等。有地下轨道交通站点的地区 应深化研究站点周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3、1、3.基本单元层次控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基本单元控制内容包含 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的控制落实。功能和开发强度控制,指标控制.以及对城市空间。景观风貌,交通等的特殊控制要求的进一步深化.3、1,3 1、五线。控制落实 五线.控制落实内容应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黄线 绿线、紫线,蓝线,红线的线位 规模.指标。界线和点位等控制要求.3 1,3、2,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的控制落实.在分区单元层次控制内容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城市各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等 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使用性质.在空间上的具体位置。边界,提出控制要求。以居住功能为主导的基本单元层次控规应与社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参照附录E。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相关要求执行、社区服务设施的配置参照附录F 社区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相关要求执行。3.1,3、3功能和开发强度控制、依据分区单元主导功能、确定基本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 主导用地性质按照基本单元所承担的街道社区级及以上使用功能或用地规模占主导地位的使用功能确定.在参照附录C.城市用地分类与兼容控制指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进行用地性质控制.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确定基本单元的净用地面积.单元内各地块净用地面积之和.平均净容积率以及各类用地的建筑总量上限。3、1,3,4基本单元其它控制要求.以通则的方式 明确基本单元内各类用地绿地率控制要求 建筑密度上限控制要求。建筑高度指引及停车泊位。建筑退界。出入口方位等控制要求.作为确定地块控制指标的依据,深化、细化分区单元层次提出的相关特殊控制要求,可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将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转化为特色控制要素 包括高度,风貌。色彩.体量.建筑风格等,结合基本单元内的规划情况 可新增其他规划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