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更好地指导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编制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 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结合福建省城乡建设和管理要求 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相配套。适用于我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控规的编制,其它镇可参照执行,1。3,编制原则,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衔接相关规划、以保证城市协调发展。2 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3、合理控制和引导城市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遗产保护等关系.引导城市有序发展。4、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加强城市公共开敞空间和景观风貌特色控制和引导、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魅力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4.编制要求 1.编制控规。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县城.具备条件的镇总体规划或城市分区规划,落实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工程、绿地系统。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环境卫生,住房建设,防灾减灾.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等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各类设施建设用地和空间控制要求 理清各项设施配建要求 地块控规应在单元控规的指导下编制,2 编制控规。应当对各控制单元范围内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建筑使用情况、人口分布,三大设施、以及自然人文资源等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 对已拆未建,已批未建。已批在建,已划拨已出让及近期可开发用地等用地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分析、3,鼓励应用规划设计的辅助技术,如城市设计 三维模拟,交通影响评估 开发评估等.为控规指标的确定提供依据、4、编制控规。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本导则、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及当地的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地方性技术规定.1。5、成果标准化 福建省城市控规成果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各地应统一规范成果表达方式和内容、以便纳入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全市.县城.统一的 一张图,规划管理平台,已编控规依据实际情况、按照编制单元的要求.对其成果进行纳入.整合或修编.1、6,动态维护、控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已实施的控规进行动态维护,建立控规的动态监控机制、对已实施的控规适时进行动态评估修编,有计划 有组织地完善控规。控规动态维护程序应遵守,福建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