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 市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重点工程建设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五十六条,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 市城建重点办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各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对接到的投诉要即时立案,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由市城建重点办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五十七条.与重点工程相关的建设。勘测 设计.施工,监理、采购 供货及中介机构等有关费用 应当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第五十八条。重点工程参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相关责任人因调动工作 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后、发现有在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工程参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干预重点工程政府采购的、二.收受。索取重点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财物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三,截留。挪用,克扣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 安置补偿资金的,四.拒绝.借故拖延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对重点工程建设或建设各方乱收费、乱罚款或乱摊派的。五、参与,组织.操纵,纵容对重点工程建设的敲诈.阻工行为的,六。参与、组织虚报工程量。骗取城建资金的 七.其他严重损害重点工程建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