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零二条。长葛市按照本办法执行、各县、市 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本办法所称,以内,低于 包含本数。以上 高于,不包含本数,第一百零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市原有保障性住房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许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分标准附,件许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分标准一、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分、由市、县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机构或现居住社区出具住房现状证明,一,无房户计25分.二。人均建筑面积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计16分.三。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12分 四,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8分.五 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14平方米以下计4分,六.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上计0分。上述所称,以下,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二 按家庭年人均月收入计分,凭低保证明或现居住社区出具收入证明,一。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计15分。二。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倍和1.5倍之间的计8分 三。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5倍和2倍之间的计3分,三.按家庭人员结构计分,以户口本及户籍证明为准,申请家庭每一代计10分.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加3分 四.属烈士遗属 重点优抚对象 指享受国家优抚补助的人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每户加20分。属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家庭的.加10分 上述家庭人员中有因战、因公 因病导致1,6级伤残的。加20分,6级以下的。加10分 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1.4级劳动功能障碍的 加20分、5。6级的、加15分、7 10级的、加10分,以相关证明或鉴定结论为准,五.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一 二级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 以及视力类低视一级残疾的加10分。属三、四级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以及视力类低视二级残疾的加5分、其它残疾的加2分,以相关证明或鉴定结论为准,六、家庭中有重大疾病 行业标准的25种重大疾病,的 加5分 以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