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百零二条。长葛市按照本办法执行。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本办法所称 以内。低于,包含本数、以上.高于、不包含本数,第一百零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市原有保障性住房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许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分标准附 件许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分标准一、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分、由市。县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机构或现居住社区出具住房现状证明,一。无房户计25分,二 人均建筑面积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计16分。三、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12分 四,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8分、五,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14平方米以下计4分 六、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上计0分、上述所称,以下。本数 以上、不含本数、二.按家庭年人均月收入计分,凭低保证明或现居住社区出具收入证明 一、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计15分.二 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倍和1 5倍之间的计8分.三。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5倍和2倍之间的计3分、三、按家庭人员结构计分,以户口本及户籍证明为准、申请家庭每一代计10分,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加3分 四,属烈士遗属,重点优抚对象.指享受国家优抚补助的人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的 以及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每户加20分,属现役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家庭的.加10分,上述家庭人员中有因战,因公。因病导致1。6级伤残的,加20分、6级以下的。加10分。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1。4级劳动功能障碍的,加20分、5.6级的,加15分、7.10级的。加10分,以相关证明或鉴定结论为准,五。家庭成员中有1人属一。二级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以及视力类低视一级残疾的加10分、属三,四级肢体残疾或智力残疾、以及视力类低视二级残疾的加5分。其它残疾的加2分,以相关证明或鉴定结论为准、六,家庭中有重大疾病,行业标准的25种重大疾病、的。加5分,以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