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合同条款第八十一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 土地出让合同,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内容,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合同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座落位置,建筑形式,二、建筑总面积。套数,单套建筑面积.三。户型,房间布局,四、配套设施建设、五、配建住房技术要求.质量要求 六。建设工期.七.房屋验收 八、交接手续的办理.九、其它约定,第八十二条。政府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代建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建设委托合同,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建筑总面积 套数,单套建筑面积、二。户型,房间布局.三,配套设施建设 四,配建住房技术要求.质量要求 五 建设工期 六 付款方式 七,双方权力和义务、八.房屋验收和移交手续的办理,九.其它约定,第八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按规定程序选定房屋后.应当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合同,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房屋的位置 朝向。面积.结构 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二 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三,计价方式 价款 四.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五,房屋维修责任、六。违反规定转借,转租或者改变住房用途等情形的处罚措施 七,上市交易的有关约定 八.其它约定 第八十四条.获准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当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协议应明确下列内容、一,享受补贴的人数及人员名单,二 补贴标准.三。补贴发放办法 四.停止发放补贴的条件,五。因人口、收入 住房状况等因素变动调整补贴发放标准的有关约定.六.享受补贴人员主动申报人口 收入 住房状况等因素变动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七 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八。其它事项、第八十五条,获准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 应当与产权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下列内容.一,房屋的位置.朝向 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二,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 租赁期限及腾退保障性住房的约定。五,房屋维修责任、六、停止保障性住房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家庭将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转借 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居住或者连续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等.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保障性住房,调整租金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八 其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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