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超导回旋加速器 射频低电平控制系统性能测试方法 DB34/T 3593-2020
  • 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 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
  • 安徽省低温热泵式污泥干化通用技术规程 DB34/T 3597-2020
  • 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DB34/T 3674-2020
  • 安徽省公路大厚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技术规程 DB34/T 3584-2020
  • 安徽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小修养护作业规程 DB34/T 2150-2020
  • 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
  • 安徽省全屋定制家居产品 顾客体验服务规范 DB34/T 3672-2020
  • 安徽省智慧城市 政务信息资源安全管理规范 DB34/T 3682-2020
。第五章、排水设施管理第三十四条,城市污水排放实行许可制度.凡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 应当到市政管理部门领取排水许可证、因建设工程施工或其他原因需要使用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办理临时排水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在雨污分流区域内的排水单位的排水、应当实行雨污分流、雨污分流区域内现有雨污合流的城市排水管道、由市人民政府逐年安排资金,予以分流改造.在雨污分流区域内现有雨污合流的排水单位内部的排水设施 由排水单位出资。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第三十六条,排水单位需接通或改变城市排水管网的、应当报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排水单位承担.市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三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坏、影响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一,偷盗。损坏排水井盖.二,掩盖,堵塞,占压或擅自改动排水设施.三、向排水设施投放火种。倾倒、扫入垃圾.四。擅自接通排水管网。五,在排水设施上堆放物料 挖坑取土或修建建,构、筑物。六。在排水管网内穿越其他管线.七,其他有损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禁止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下列液体、一.易燃易爆 腐蚀性 挥发性,放射性的液体,二 与酸,碱物质发生作用后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液体 三,能形成胶凝体。凝固体 沉淀物的液体,四,未经沉淀的施工浊水、五.其他有损排水设施的液体、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