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规划收费管理第六十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收取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费.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收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费和收取城建竣工档案保证金。第六十六条、城市规划管理业务费的收费标准规定如下,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收费标准,按用地面积计收 1、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用地认0,8元、m2、2,城市旧区改建用地1,2元。m2 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收。1 工业与公建项目,1。5元 m2,2 民用建设项目、2,00元,m2,3 市政管线。电力电讯和城市道路等设施工程按投资概算计收.投资概算不足100万元、按千分之二计收。100万一1000万元的按千分之1、5计收、1000万元以上、按千分之一计收,第六十七条,城建竣工档案保证金的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0,5.5、其中。5万元以下,含5万元 收取2000元。5.10万元,含10万元、收取4,10。50万元,含50万元,收取3,50 l000万元。含1000万元,收取2,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收取1、5 5000万元 1亿元。含1亿元。收取1 1亿元以上收取0 5.第六十八条,各项收费均凭据财政物价部门颁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取所得、第六十九条 城市规划管理业务费必须全部用于城市规划工作。由城市规划部门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不得用于人员开支.各县,市、城市规划部门将收取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费的10。上缴省城市规划部门 其余部分的使用范围是、一,城市规划编制.修改、补充的经费补贴.二,用于图纸。资料.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印发各种证件.表格工本等费用.三.规划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 检查验收等费用、四,规划管理新技术应用。信息开发和其他必要的规划管理费用、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第七十条、军事设施。不含家属宿舍、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民政部门兴建的敬老院,非盈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 抗震防震工程 防洪工程以及非盈利性人防工程等项目免收规划管理业务费,免收项目只收批件工本费.发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收25元。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收25元.第七十一条,按本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按时报送城建竣工档案.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城建竣工档案保证金。否则,以这部分资金作为竣工档案补测补绘的费用。城建竣工档案保证金的利息用于发展城建档案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