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海南省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技术管理要求 2016年
  • 海南省海上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规范 DB46/T 306-2019
  •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2023年
  • 三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 海南省邮轮旅游服务规范 DB46/T 493-2019
  • 海南省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住宿 DB46/T 506.4-2020
  • 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 22-2012
  • 海南省放心消费单位创建与评价导则 DB46/T 517-2020
  • 海南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行维护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46-052-2019
  • 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 46-027-2013
第三章 燃气的经营管理.第十二条.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实行多家经营,总量控制、第十三条.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气源,二,有符合国家和省燃气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设施。三,有经过消防培训的操作人员,消防设施齐全,四,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五、有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的管理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六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设备和交通工具 或者已委托当地具备抢险抢修条件的单位负责抢险抢修.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燃气分销网点,应当向分销网点所在地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 对燃气设施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验。第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燃气的热值 组份、嗅味,压力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燃气气瓶的充装应当与标称重量及国家规定的允差范围相符,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的热值、组份 压力和计量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气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气、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止供气时,应当提前7日通知用户或者公告 因供气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气时 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除不可抗力外 应当赔偿用户由此造成的损失,引起停止供气的原因消除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气,恢复供气之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第十八条,燃气价格由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管道燃气实行政府定价,其它燃气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应当依据燃气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合理确定。适时调整、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 应当实行听证制度.第十九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档案 设置用户联系.咨询和抢修抢险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抢修抢险电话应当有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