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海南省火电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6/ 485-2020
  • 海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试行) 2015年
  • 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2023年
  • 海南省互联网短租房经营服务规范及评价 DB46/T 513-2020
  • 海南省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旅游 DB46/T 506.3-2020
  • 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 46-027-2013
  • 海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 三亚市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实施细则 三府[2017]344号
  • 海南省文化主题酒店服务质量规范 DB46/T 499-2019
  • 海南省雷电灾害区域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DB46/T 466-2018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4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二,第十一条修改为,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第三款修改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对燃气设施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验。四、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的热值、组份,压力和计量进行检测,五,第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六、第三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燃气经营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可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七,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八、第四十条修改为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可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本决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6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