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建筑物容貌第二十六条 临街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 美观 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对破损,残缺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应当按照规定修整或者拆除 未按照规定修整或者拆除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临街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建筑物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未按照规定清洗.粉刷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临街建筑物阳台摆放物品超出阳台立面的.由市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建筑物屋顶 阳台共有部分以及外立面结构上搭棚、设架或者杂乱堆放物品,不构成违法建筑或者设施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罚款 构成违法建筑或者设施的,由市.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依法查处,第二十七条,除政府重大庆典。活动外、禁止在树木、地面、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 涂写,刻画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理.按照每张张贴或者每处张挂。涂写、刻画处二百元罚款.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