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城市绿地7.1、综合公园建筑用地宜小于7,绿地面积宜大于70,带状公园内园路及铺装场地宜为10、25。建筑用地宜小于2.绿地面积宜大于70。街头绿地是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当沿道路布置的路侧绿带宽度超过8米时、根据规划可以划为,街头绿地,算作公共绿地 当路侧绿带宽度不超过8米 含8米.且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时,应计入道路广场用地内、街头绿地中的绿化面积应不小于总面积的70、7 2,城市内河两岸必须开辟公共绿地、沿河绿带每侧宽度为。规划河宽小于20米时为10米。大于等于20米时为15米。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宽度,沿河设置3米以上。含3米、道路不计入绿化带宽度控制.重要水源保护河段与重要景观河。按规定范围控制,7。3.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的绿地应不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应不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具有地方特色。7.4 严格控制生态旅游区 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城市山坡地进行土石开采等活动。7 5、城市山体公园及景观生态山体的山脚线外3米范围为山体保护控制线 在控制线内不得进行任何有损山体的挖建活动,7,6,属于文保单位,文保点 历史遗迹等按紫线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