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城市绿地7,1 综合公园建筑用地宜小于7.绿地面积宜大于70,带状公园内园路及铺装场地宜为10.25、建筑用地宜小于2。绿地面积宜大于70,街头绿地是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 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当沿道路布置的路侧绿带宽度超过8米时,根据规划可以划为。街头绿地、算作公共绿地.当路侧绿带宽度不超过8米.含8米、且位于道路红线范围内时、应计入道路广场用地内、街头绿地中的绿化面积应不小于总面积的70、7 2.城市内河两岸必须开辟公共绿地,沿河绿带每侧宽度为,规划河宽小于20米时为10米、大于等于20米时为15米、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宽度,沿河设置3米以上 含3米,道路不计入绿化带宽度控制.重要水源保护河段与重要景观河,按规定范围控制,7、3,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的绿地应不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应不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具有地方特色.7 4。严格控制生态旅游区,风景名胜区 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严禁在风景林地,城市山坡地进行土石开采等活动.7 5.城市山体公园及景观生态山体的山脚线外3米范围为山体保护控制线,在控制线内不得进行任何有损山体的挖建活动.7,6 属于文保单位,文保点.历史遗迹等按紫线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