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竖向设计与山地建筑5 1。在建筑总平设计中 场地设计标高与建筑 0、00标高应结合现状地形及周边城市道路,相邻地块场地的标高,城市竖向规划确定、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内部主要道路及铺装广场标高,要求 5、1 1,如规划条件中未明确场地坪标高。场地现状地形标高低于相邻地块或规划道路中心标高的.则以周边主要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 2米作为场地标高.5,1,2、场地周边有多个道路中心标高、且高差超过0,3米或道路有一定坡度的。可结合具体情况在报批建筑方案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5.1、3.场地结合园林设计进行景观堆坡的,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进行地形改变。但场地起算点标高以周边主要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2米 5,1,4、特殊地形,另行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5,2 山地建筑设计时 当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当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 时 宜规划为台阶式,5。3,山地建筑的台地高度。宽度 长度应结合地形并满足使用要求确定。台地的高度宜为1、5,3。0米 5。4,公共建筑用地分台布置时.台地间高差与建筑层高应成倍数关系,5,5、高度大于2米的挡土墙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5、6。山地建筑的山区广场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5。7、砌筑型挡土墙的坡比值宜为0。5 1。0.5.8.山地建筑的挡土墙高度宜为1,5.3.0米。超过6米时宜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0米。在条件许可时.挡土墙宜以1。5米左右高度退台.